当前位置:首页  >   女报调查

事实孤儿,期待爱的羽翼

作者:张明芳  来源:中国妇女报  发布时间:2015-01-13

    专家访谈

    儿童福利制度建设体系亟待完善

    ——对话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尚晓援

    ■ 见习记者 张明芳

    记者:什么是事实孤儿?主要由哪些类型的儿童构成?

    尚晓援:事实孤儿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要是父母一方去世,另外一方因各种原因(重残,重病,失踪,入狱等等)不能抚养该儿童。或父母双方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抚养儿童(死亡,重残,重病,失踪,入狱等等)。

    记者:事实孤儿当前的普遍处境如何?面临哪些困难?

    尚晓援:在中国的乡村社会,父亲为家庭的主要赡养人,母亲做家务,照料儿童,仍然是非常普遍的现实。爹死娘嫁人的儿童,被普遍承认为孤儿。主要赡养人去世(或服刑)之后,整个家庭陷入贫困。因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极度贫困。经济贫困会导致其他方面的问题,如精神压力过大、儿童教育滞后、健康得不到保障等。

    记者:我国对事实孤儿的救助现状是怎样的?

    尚晓援:2010年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12月3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截至2011年11月底,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出台了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或方案。很多地方的孤儿生活得到了保障。

    在保障对象中,失去父母,或生父母查找不到的儿童,外延清楚,容易鉴定,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问题不大。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保障问题,成为制度建设的难点。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外延比“孤儿”宽泛,涉及的儿童群体的类型比较复杂。目前尚未被包括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原因,主要在于制度设计中的操作难点问题尚未得到解决。

    当前我国对于事实无人抚养的孤儿救助主要问题是供给缺位,民政部正在进行适度普惠制的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如果这个部分的儿童包括进去,他们的底线需要就可以得到保障。

    记者:事实孤儿需要得到哪些方面的救助,政府及社会等应从哪些方面为这个群体提供保障?

    尚晓援:首先是基本生活保障。政府应该提供底线保障:基本生活,教育和医疗。在国家力量介入之前,社会可以先从底线保障参与,在国家力量介入之后,逐渐撤出,提供更个性化和多元化的服务。

    记者:事实孤儿未来发展的出路在哪里?

    尚晓援:国家一般性社会福利的发展,儿童福利的发展,使他们能够得到各项保障的同时,获得和其他儿童一样的发展机会。我的梦想是:让每一名困境儿童的梦想成真。

编辑:肖婷

风尚 更多 >>

爱的艺术 更多 >>

更多 >>人物

环球女界 更多 >>

clear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