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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有毒”玩具成儿童“健康杀手”

标签:女网时评 | 来源:中国妇女报 | 作者:黄婷

□黄婷

“一按一摇一扔”就爆响,近期,一款“炸包玩具”受到部分中小学生的追捧。这类“炸包玩具”又称“手榴弹小炸包”“鞭炮小炸包”等,其外包装五花八门,以“手雷”“鞭炮”等造型居多。

从萝卜刀到鼻吸能量棒,再到如今的“炸包玩具”,一些儿童有害玩具不断出现在学校周边的文具店,不仅存在安全隐患,给处在生长发育关键期的儿童带来威胁,也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比如近来受到追捧的“炸包玩具”,新奇有趣的玩法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危险。据媒体报道,有的“炸包玩具”捏了之后会“爆炸”,还带有刺鼻的臭气——多为分装前喷上的硫化钠水溶液。该溶液属碱性,具有一定的腐蚀性,触及皮肤和毛发时会造成灼伤。而这类玩具里的各种化学物质,儿童一旦误食,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5.2.4条款规定:“玩具,特别是化学游戏玩具,不得含有下列物质:混合时,会因化学反应或加热而引起爆炸。”而“炸包玩具”正是两种物质混合时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爆炸。

正因为这类“炸包”不符合国家相关的生产和安全标准,所以市面上大多数的此类玩具,都属于“三无产品”,一旦有儿童在把玩玩具时造成人身伤害,无法溯源,后续维权将面临很大困难。

帮助未成年人远离危险、有害玩具,是成年人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学校应禁止“炸包玩具”入校,做好宣传引导,提高学生对“炸包玩具”危害的认知,帮助家长和孩子提高警惕。

同时,执法人员应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具店、玩具店、商超的巡查力度,如发现存在安全风险的玩具,应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督促网络平台对销售此类“炸包玩具”的网上店铺商品进行下架处理,对拒不整改的,则依法严厉查处。

当然,面对“有毒”“危险”玩具屡禁不止,监管部门更应当追根溯源,找出生产这类玩具的厂商或“小作坊”,从源头斩断伸向校园玩具的“黑手”。唯此,才能在中小学生和危险玩具中间竖起一道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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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肖睿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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