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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出台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管理办法

564个机关事业单位实现妇女组织全覆盖

标签:特别关注 | 来源:中国妇女报 | 作者:记者姚建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建 发自聊城 为破解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不活跃、凝聚力不强的难题,更好地发挥广大女职工作用,近日,山东聊城市妇联出台《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管理办法》,提出了“有组织、有阵地、有制度、有内容、有创新”的标准,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目前,聊城市直及各(市区)直符合条件的564个机关事业单位,已全部建立妇女组织,实现全覆盖。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管理办法》的指导下,聊城市直各单位妇女组织纷纷按照“五有”标准开展妇女工作,涌现出许多优秀典型。

为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的业务能力,聊城市妇联还用心编写了《妇女组织建设工作指南》,明确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有女职工7人以上的建立妇委会,3~7人的建立妇女小组。工作指南还包括妇女组织成立的流程、换届选举的程序、各类有关文件资料等,并耐心指导、解答妇委会组建、换届过程中的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工作就是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大局、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凝聚巾帼力量,通过制度手段进行常态化管理,通过业务培训、‘三送’活动加强指导、服务,才能让各单位妇女组织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真正让妇女组织坚强有力。”聊城市妇联主席徐霞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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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肖婷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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