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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如何产生,具体职责有哪些?

标签:女网问答 | 来源: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 作者:潘家永

我是位私营企业主,虽然立有一份遗嘱,明确在自己去世后财产由3个儿女和两个弟弟继承。但由于经营中涉及债务和税款等,担心几位继承人届时会就继承问题发生纠纷。

请问,民法典在遗产分割处理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读者 吴久才

吴久才读者:

民法典引入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第114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据此,你可以在生前选任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如律师等为遗嘱执行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那么继承开始后,由继承人共同推选遗产管理人,最好是推选专业人士担任。

遗产管理人的法定职责包括:(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即清点、核实遗产并制作清单,以确保遗产详尽、完整、安全。(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为此,就必须依法查明继承人的范围,防止遗漏。(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公民死亡后,继承人由于需要操办丧葬等事宜,一般不会立即要求分割遗产,或者因继承人存在分歧以致遗产不能顺利分割的,遗产管理人就要负责防止和降低遗产毁损、灭失的风险。(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公民去世后,遗产管理人应当确保死者所欠的税款和债务在遗产范围内优先清偿。(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因此,遗产管理人需要先查明死者是否留有遗嘱、遗赠协议或遗赠抚养协议等,如果未存在上述情形,则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例如,参与和遗产有关的诉讼等。

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设立,既可以更好地应对复杂的遗产继承问题,也可以让遗产继承更加顺畅地进行,同时可以有效解决以往在继承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争端,有利于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教授、兼职律师 潘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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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李凌霄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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