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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直播”实为侵犯个人隐私

标签:权益 | 来源: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 作者:斯涵涵

□ 斯涵涵

阳光、沙滩、海浪、泳装成了直播吸粉“法宝”,还可以随意对游人“评头论足”,甚至故意搭讪引来高点击量。于是,三亚景区出现了“十步一主播”的乱象。

这种随意搭讪、强行拍摄的直播行为,对于那些“被直播”的人来说,不仅全然失去了游玩的愉悦,其人格权、隐私权也遭受侵害。因此,三亚加强对大东海景区直播现场的监督管理,叫停未经同意强行跟踪拍摄的主播们理所应当。

随着新科技的高速发展,直播活动有了全新的拓展和延伸,直播摄像头可以说是无所不在。而在直播的初始阶段,隐私权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决定权,却往往被忽略掉了。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用严管叫停“被直播”的违规乱象,为直播活动建章立制,捍卫民众的隐私权,是法治社会的权利主张与法律要求。三亚此举提醒那些“乱入”的主播们,尊重他人、遵守规则,守住边界,是制作好作品的基础,也应当成为移动镜头时代的行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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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吴苏锦     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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