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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全国妇联成立70周年 | 妇联组织家庭工作历史考察

标签:妇研所文献 | 来源:中国妇女研究网 | 作者:倪婷 姜秀花

编者按

为庆祝全国妇联成立70周年,性别研究视界特开辟专栏,梳理介绍全国妇联成立以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 第五篇 ★
       妇联组织家庭工作历史考察
       全国妇联自成立以来,始终将家庭工作作为妇联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妇联组织职能定位确定家庭工作任务,不断推动家庭工作创新发展,在促进家庭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服务家庭服务妇女,支持妇女发展和家庭发展。

1、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确立家庭工作重点内容和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妇联组织把家庭作为促进妇女参与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始终围绕不同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确立家庭工作重点任务,不断拓展家庭工作内容、深化家庭工作内涵。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全国妇联从发动妇女参加国家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出发,贯彻以生产为中心的妇女工作方针,把帮助妇女解决抚育子女及家务劳动负担、发展家庭福利事业作为家庭工作重点,推动妇女参加社会生产实现自身发展。在家庭工作的服务对象上,从以城乡劳动妇女为主扩展至包括家庭妇女和职工家属在内的广大妇女。在家庭工作中,中国妇女一大至三大相继将兴办托儿所和妇女儿童福利事业,解除妇女参加生产的特殊困难、教育家庭妇女爱护和鼓励职工搞好生产,通过家庭教育使子女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接班人,勤俭持家,充分发挥妇女在支援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的特殊作用,动员妇女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教育子女等作为主要任务。
       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青少年家庭教育,将其作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和民族兴衰的战略任务。全国妇联确立了以儿童少年工作为重点的妇女工作方针,中国妇女五大和六大把家庭工作作为妇女工作的突出方面,确立了家庭工作的重点任务为改进家庭教育、发展托幼事业、开展“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随着家庭领域道德失范等问题的出现,党中央提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明确要求在全社会开展家庭美德教育。中国妇女七大至十大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动员妇女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作为家庭工作的重要任务。其中,七大确立了将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到亿万家庭,以家庭文明进步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任务,八大将“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确立为妇联组织的三大主体活动之一,九大将动员妇女参与家庭美德建设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工作任务,提出了打造“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妇联家庭工作特色品牌的目标,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十大将开展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推进家庭教育作为主要家庭工作任务。
       进入新时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注重”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妇联组织要把推进家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的要求,全国妇联将家庭工作确立为新时代妇联组织的重要任务。中国妇女十一大、十二大明确提出要做好家庭工作,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将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宣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落地生根,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开展亲子阅读活动,开设母亲教育讲堂等确立为主要任务。2019年,全国妇联组织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以家庭文明、家庭教育、家庭服务、家庭研究为重点,全面统筹和创新推进家庭工作。

2、建立健全家庭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妇联组织家庭工作机构。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全国民主妇联及各地民主妇联组织设立专门部门,紧紧抓住儿童抚育教育、家务劳动等核心问题,推进家庭工作。1949年,在中国妇女一大上,全国民主妇联常委会成立妇女儿童福利部,成为实际开展家庭工作的职责部门。1951年,全国民主妇联要求省和大行政区直属市以上民主妇联设立妇女儿童福利部,配备专职部长,同时调整已有福利部长工作任务,解决兼职太多问题,使其专门从事家庭工作。省和大行政区直属市以上民主妇联相继设立妇女儿童福利部,县、区设福利委员。各级妇联儿童家庭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后,全国民主妇联推动建立工作汇报制度,要求省市、大行政区民主妇联福利部每三个月向全国民主妇联报送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贯彻实施托幼等家庭工作任务中妇女的思想动态以及各地家庭工作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后,随着党和国家对儿童少年工作的高度重视,家庭工作重点转向面向儿童少年、面向家长的家庭教育领域,全国妇联及时加强工作力量,1979年12月,经中央批准,全国妇联成立儿童部。进入新时代,贯彻党中央关于妇联组织要加强家庭工作的指示要求,在推进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改革中,为更好地落实党中央赋予妇联组织的职责任务,整合家庭工作资源和力量,2016年,全国妇联组建家庭和儿童工作部,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牵头协调推进家庭教育,参与制定和实施家庭和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参与推进校外教育等为主要职责。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的建立大大加强了家庭工作力度,成为妇联组织开展家庭工作的主要职责部门。
       建立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家庭工作协调领导机制。
       全国民主妇联成立之初,在家庭工作中就积极探索建立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领导机制。根据中央书记处要求全国妇联牵头做好儿童少年工作指示,妇联组织切实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全国妇联和省级妇联牵头在政府部门及其他群团之间切实发挥联系协调作用,通过成立全国儿童和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全国儿童生活用品委员会和全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委员会,把有关主管单位联系在一起,妇联组织在其中履行调查研究、推广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等工作职责。
       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协作推进家庭工作。
       在家庭教育方面,1980年,全国妇联与中宣部等8个部门在将青少年培养成为“四有”新人中协调行动,妇联组织开展对家长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帮助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工作。2010年全国妇联、教育部等部门联合颁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19年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九部门又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家庭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对《大纲》进行修订印发。各地成立了党政主导、妇联教育牵头协调、多部门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全面负责本地家庭教育协调、指导与评估工作。在托幼等家庭服务工作方面,1980年,全国妇联作为13个成员单位之一参加国务院托幼工作领导小组[1],各省(区、市)妇联积极协助政府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齐了编制和干部。在家庭文明建设方面,1996年,建立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全国妇联与中宣部等17家部委为成员单位,形成了党委领导、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妇联主管、多方配合、齐抓共管,各协调单位按照本行业本单位特点履行本部门职责的工作机制。各省区市也相继成立协调机构,得到地方各级党委和精神文明办的重视和支持,纳入各地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在工作上给予具体指导并批拨专项经费。此外,为了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由民政部牵头,全国妇联等27个部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依靠群众,统筹聚合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工作格局。
       坚持党的群众观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是妇联组织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妇联组织注重发挥妇女在家庭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开展群众性家庭服务工作,动员家庭妇女在各街道成立托幼组织,发动农村妇女建立农忙互助托儿组织。此外,妇联组织还注重联合社会力量和资源开展家庭工作,上海市民主妇联成立托儿所事业联合会(简称托联),广泛联系托幼工作者,推动各类托幼组织的发展。
       改革开放后,妇联组织推动成立专门的群众性家庭教育团体,1980年,全国第一个研究、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的群众性团体——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成立,1989年中华全国家庭教育学会成立,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及社会热心人士参加,不断壮大家庭教育工作的社会力量和工作队伍。十八大以来,妇联组织运用群众工作方法在家庭领域开展工作,以寻找“最美家庭”为载体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以不设参与门槛、不定标准的活动方式吸引群众参与,依靠群众进行征集评审。发动群众自我教育,常态化开展“梦想启航——中国好家庭好家风巡讲活动”,由群众评选的“最美家庭”向社会宣讲展示家风故事,引领群众依靠群众在家庭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资源推进家庭教育,建立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开展家庭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巡讲,吸纳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向社会招募“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等志愿者进行结对帮扶,关爱其生活、学习及身心健康,帮助纠正思想行为偏差,填补家庭教育缺失。

3、不断创新家庭工作载体,形成妇联组织家庭工作品牌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民主妇联探索开展“五好”评选活动,动员家庭妇女和家属为国家建设大局服务。1956年,全国民主妇联在全国范围开展“五好”评选活动,各级民主妇联将“五好”评选作为经常性工作,结合各地党政中心工作丰富评选内容,动员群众广泛参与,通过培树典型和深入家庭内部开展工作的方法,使“五好”评选活动成为这一时期开展家庭工作的有力载体,形成颇具影响力的家庭工作品牌。
       改革开放以来,在家庭文明建设方面,形成了“五好家庭”创建活动品牌。1982年,全国妇联开展“五好家庭”评比活动,1983年中国妇女五大号召广大妇女积极参与评比活动。“五好家庭”评比活动广泛开展,从街道发展到厂矿企业、机关学校;从面向家庭和个人开展评选扩展到评选“五好”门栋、“五好”大院、文明村等。1992年,全国妇联以“五好家庭”活动为抓手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将这一活动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共同作为妇联工作的三大主体活动。1996年,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在全社会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全国妇联将“五好家庭”活动升级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不断扩大活动的内涵和外延,形成了以家庭读书、家庭教育、家庭文化、家庭健身、家庭环保、家庭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文明建设活动。
       十八大以来,全国妇联创新开展家庭工作,形成了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评选、“绿色家庭”创建等工作品牌矩阵,整合资源和力量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成为妇联组织综合推进家庭工作的总抓手和载体。自2014年起,全国妇联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品牌开展一系列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树清廉家风 创最美家庭”主题在党政机关开展廉洁家庭建设,以“倡导文明新风 争创最美家庭”为主题在农村开展文明家风建设,以“美丽庭院”“绿色家庭”创建为主题开展家庭绿色环保主题实践活动。
       在家庭教育方面,形成了“双合格”家庭教育实践、亲子阅读、母亲教育讲堂等工作品牌。2004年,全国妇联贯彻实施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示要求,联合有关部委推出了“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十八大以来,全国妇联进一步明确妇联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定位和任务,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开展“书香飘万家”亲子阅读等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开设母亲教育讲堂,大力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在家庭服务方面,各地妇联组织打造具有地域特点和妇联特色的巾帼家政服务品牌,在服务家庭服务妇女方面积极作出大胆创新和有益探索。此外,妇联组织持续开展“让爱留守·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特别行动”“儿童快乐家园”“春蕾计划”等家庭公益服务项目,满足家庭发展需求。

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各个历史时期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组织优势和群团工作特色,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建立健全家庭工作机构,广泛联系社会力量,推动完善家庭工作机制,丰富家庭工作活动载体,在价值引领、弘扬优良家风、做好家庭福利和家庭服务等方面创新开展工作,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为党和国家筑牢家庭工作基石,推动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注释:
       [1] 1982年机构改革中,国务院托幼工作领导小组撤销,工作并入全国儿童和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托幼办公室并入全国妇联儿童部,经费也拨到全国妇联,但在有些地方,这一机构仍然存在。
[2] 2018年调整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调整为26个。

(作者简介:倪婷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姜秀花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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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肖婷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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