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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妇女十二大】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与改革开放之初妇女工作方针的确定

作者:张永英  来源:性别研究视界  发布时间:2018-08-30

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3年9月2日至12日,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改革开放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会上确定了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妇女工作方针和重点任务,修改了全国妇联章程,对于今后五年的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起到重要指导作用。

Part1

大会召开的背景

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召开的。

1982年9月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确定为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指出“妇联应该成为代表妇女利益,保护和教育妇女,保护和教育儿童的有权威的群众团体”。中共十二大确立的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以及对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要求,为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以及改革之初妇女工作方针的确定奠定了基础。

1983年4月,全国妇联召开四届七次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讨论中央关于妇女工作的指示,讨论中国妇女五大报告草案和全国妇联章程修改草案。会上,全国妇联副主席罗琼传达了中共中央书记处对今后妇女工作的方针和任务的指示,通过了关于《认真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决议,为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作了重要准备。

Part2

大会的召开

1983年9月2日至12日,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党和国家领导人胡耀邦、邓小平、李先念、赵紫阳、邓颖超、彭真等出席了开幕式。来自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含台湾省)以及中央国家机关、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和民主党派中央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33个代表团共2011名妇女代表出席了大会。

9月2日上午,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康克清宣布大会开幕,主席团常务主席雷洁琼致开幕词。全国政协主席、全国妇联名誉主席邓颖超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作了题为《新时期中国妇女运动的光荣使命》的致辞,指出各族各界妇女的光荣使命是加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大会还宣读了叶剑英、彭真、徐向前、聂荣臻、乌兰夫、王震、薄一波的贺信、题词。共青团中央书记胡锦涛代表全国总工会等九个团体,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黄玉昆分别向大会祝词。

大会通过了康克清作的题为《奋发自强,开创妇女运动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并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新章程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坚决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和迫害妇女儿童的行为作斗争”作为妇联组织的任务;在组织原则上“实行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和团体会员的制度”;在机构设置上,在妇联常委会下,设立若干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或研究会,吸收有关专家和热心妇女儿童工作的人士参加,共同推进妇女发展。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全国妇联第五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250名,候补执行委员44名。在全国妇联五届一次执委会上,康克清当选为全国妇联主席,罗琼、吴贻芳、雷洁琼、谭惕吾、李文宜、张帼英、郭力文、黄甘英、林丽韫、阿沛·才旦卓嘎(藏族)、玛依努尔·哈斯木(维吾尔族)、王琇瑛、谭茀芸当选为副主席,选举产生42名全国妇联第五届常务委员。9月11日下午,全国妇联第五届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推选张帼英为书记处第一书记,胡德华、王庆淑、王淑贤、王德意、于淑琴、范崇嬿、王立威为书记处书记。

Part3

改革开放之初妇女工作方针的确定

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妇女工作方针和工作重点作过多次重要指示。妇女五大以后,改革开放之初妇女工作的方针进一步得到明确。

妇女五大报告将“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的重大作用”确定为妇女工作方针。

报告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国各族各界妇女的任务,即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共产主义事业代代相传,精心培育儿童少年,进一步实现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儿童的权益,开创妇女运动的新局面。报告号召妇女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提高素质,为建设两个文明再立新功;宣传执行宪法法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精心培育后代,做好母亲,当好“园丁”;正确处理恋爱婚姻问题,争创“五好”家庭;促进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等。

报告还对妇联如何贯彻这一妇女工作方针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一是要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妇联组织要充分体现广泛性、群众性的特点,各级妇联执行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作为各级妇联的领导机构,必须由各族各界的妇女代表人物组成,要充分发挥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作用,由执委会、常委会讨论决定妇联工作的重要问题,监督妇联的日常工作,并向党政领导机关及时反映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情况和问题,积极提出建议。二是要深入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求各级妇联的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两三个月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同群众讨论问题,交流意见,把工作真正做到基层,做到群众中去。三是团结社会各方力量,做好妇女儿童服务工作。要求各级妇联必须主动同宣传、教育、政法、卫生、计划生育、劳动人事等部门,同工会、青年团、文联、科协等团体密切协作,共同研究解决保护和教育妇女儿童的有关问题。四是按照干部“四化”要求,提高妇联干部素质。各级妇联干部要通过培训、自学等方式,努力使自己成为合格的妇女儿童工作者。各级妇联组织要关心各条战线上女干部的成长,主动向党委提出建议和推荐优秀的女干部,为提高女干部的素质创造条件。五是健全基层妇代会, 活跃基层妇女工作。要把整顿健全城市农村的基层妇代会组织,培训妇代会干部,作为妇联经常的重要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了改革开放之初妇女工作的方针,确立了妇女工作的重点,对未来五年的妇女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并为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妇女运动与妇女工作发展奠定了基础。

(作者为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

编辑:田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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