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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名儿童都能“好入园、入好园”

——代表委员聚焦学前教育

作者:周韵曦 宋利彩 田珊檑 韩亚聪  来源:中国妇女报  发布时间:2018-03-10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周韵曦 宋利彩 田珊檑 韩亚聪

    近年来,让孩子能“好入园、入好园”成为每个家庭最关切的事情。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学前教育(即幼儿园)毛入园率为77.4%,五年提高12.9个百分点,普惠性的幼儿园占比60%左右,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离“到2020年学前教育(即幼儿园)毛入园率要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要占到幼儿园的80%以上”这一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为早日实现家长期盼,争取让每一名儿童都享受到好的学前教育,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围绕这一问题积极建言。

    政府工作报告点亮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之路

    “2010年以来,我国学前教育虽然取得了巨大进步,入园难得到了一定程度缓解,但是,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教育资源仍然严重不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于送孩子就近上‘好幼儿园’的需要。”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刘焱表示,“这种需求与资源之间的矛盾,正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反映。”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副主任胡卫指出,造成普惠性教育资源不足的原因可归结为三点:一是目前相关部门对不同类型民办园的政策界定比较模糊,二是一些地方将营利性民办园排除在普惠性服务提供主体之外,三是现有针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政策效果十分有限。

    对此,胡卫委员建议:“尽快明确两类民办园均有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功能。大力支持营利性民办园参与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正面引导地方适时调整现有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方式。”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学前教育的发展任务是“要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刘焱委员认为,这正是普惠性幼儿园发展问题的解决之道。

    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教师队伍”

    据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文敏介绍,以黄石为例,目前全市仅有3所公办幼儿园,集体单位所办幼儿园6所,民办幼儿园357所,其中有接近70%的民办幼儿园教师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为什么幼儿教师的职业吸引力越来越低?根本原因在于待遇低、压力大。” 谢文敏委员认为。

    “要办好让人民放心、满意的学前教育,最根本的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教师队伍’。”刘焱委员认为,现在家长对于幼儿园的期望,不仅是“看护”或提供“托幼服务”,而是对孩子进行学前教育,为孩子今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实现国家战略要求,同时满足百姓入好园的需求,对我们学前教育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北海幼儿园园长柳茹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我们自身无论是干部还是老师,应该加强师德建设,提升综合素养,做有爱心的好老师。同时,要呼吁全社会尊重、关心、关爱幼师队伍,激励大家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让老师们有尊严,对事业有责任感、使命感、幸福感,真正让家长放心、安心。”

    要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教师队伍”,“不仅要加强教师教育,也必须重视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地位与待遇,让幼儿园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刘焱委员建议,相关部门应出台文件禁止各地采取安排公益岗、劳务派遣和临时聘用等方式来补充幼儿园教师。在没有编制的情况下,应当以“同工同酬”为原则,按照在编教师的待遇,采取购买岗位的办法来补充教师,确保教师“进得来,留得住”。

    同时,“公办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建设,直接影响到能否办好公办幼儿园,真正发挥公办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刘焱委员建议中编办、财政部和教育部等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尽快联合制定和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从制度层面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突破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为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雷敏建议:“在幼儿教师的待遇和保障问题上,国家层面应建立统一标准,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和荣誉感。对农村幼儿教师在待遇上应有所倾斜,努力实现农村与城市的儿童教育机会平等和整体质量均衡。”

    让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有法可依

    “归根结底,还是要推进学前教育立法,让事业的发展有法可依。”柳茹委员认为。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副主席庞丽娟持同样看法:“在新时代新形势下,亟须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进程,以保障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庞丽娟代表建议,学前教育立法应秉持公益与普惠、政府主导、改革与创新、公平与平衡这四个理念,重点就其性质定位、政府职责、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园体制、教师政策、机构资质标准与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等做出明确规定。主要体现为:第一,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学前教育性质、定位。第二,明确政府的主导责任与相关部门职责及分工协调机制。第三,明确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与机构。第四,明确建立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体制和运行保障机制。第五,确立以公办园、公办性质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并共同发展的办园体制。第六,明确幼儿教师的身份地位,待遇、专业发展等基本权益保障。第七,制定学前教育机构办园、管理与质量等标准。第八,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与问责制度。第九,建立优先保障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学前教育扶助制度。

    柳茹委员相信:“在政府和全社会的大力推进下,学前教育立法指日可待。”

    记者手记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的希望。今年两会上,回应老百姓“好入园、入好园”的强烈期盼,为让家长放心安心,两会代表委员积极集思广益,希望为破解这道现实难题给出各自领域专业权威的建议。

    采访中,代表委员们与家长共情、为社会分担的责任感让记者十分感动。建议中,代表委员们通过详实的调研内容将“入园难”的现实问题逐一摆开、逐个破解,有的代表委员更是在接受完采访后发来微信,呼吁媒体多多关注学前教育发展、关注幼教队伍建设。看到这些代表委员的努力,我们有理由“放心安心”。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也将为我们的美好生活添光加彩。

编辑:任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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