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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院纵深推进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

​加强保护力度 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

标签:最新动态 | 来源:中国妇女报 | 作者:王蓓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蓓

2023年12月13日下午,安徽省池州市第六中学,一场简短却正式的聘任仪式在会议室举行。池州市贵池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金初从校党总支书记陈志扬的手中接过聘书,正式受聘为该校法治副校长。

据介绍,在安徽全省,像高金初这样来自法院系统的法治副校长已有1000多位。受聘后,他们将走进校园,通过讲授法治公开课等形式,为未成年人普法。仅去年1~9月,全省法院已举办法治公开课1177场,超过30万名学生聆听;举办231场公众开放日,1.3万余名学生观摩,149场模拟法庭吸引了1.7万余名学生,邀请旁听庭审130场,受众学生达7000多人。

据安徽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以来,省高院充分发挥职能,高位推进创新工作方法落地见效,加强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力度,纵深推进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增强联动效应,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

高位推进保护未成年人

2022年7月,安徽打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这场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中,省里专门组建了由省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省高院等17家省直单位参加的高规格领导小组。

省高院两次召开党组会,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会议部署推进。

安徽省高院是全国第三家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的高级法院。全省126个法院通过单列、改造、加挂标识或者集中管辖等方式,实现了少年法庭(办公室)审判机制全覆盖,45家少年法庭受案范围实现“三合一”。

2023年,最高法对少年审判工作机制作出调整后,省高院加强审判机制建设,及时设立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进一步健全专项工作机制。截至2023年底,全省有17家法院设立了专门机构和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其余法院也都设立了维护妇儿老合法权益专门合议庭。

针对未成年人,制定《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操作规程》等7项配套制度,推行“圆桌审判+心理干预”模式,引入社会专门力量协助开展社会调查、心理咨询等工作,依法开展分案审理、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等。

同时,通过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面向家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依法制发家庭教育令256份,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凝聚保护合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多部门联动促家庭和谐稳固

2023年11月底,一起“95后”年轻夫妻离婚纠纷案,经过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与区妇联打造的“十三大姐”家和调解团的调解,顺利化解纠纷,夫妻言归于好。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省内,法院与妇联“组团”,共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成功案例还有很多。

为加强多元调解促进家事纠纷实质性化解,省高院与省妇联联合下发家事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预防化解意见,会同14家省直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指导组建家事调解组织。协同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排查化解范围、工作举措。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案件,“一案一档”设立台账,及时报告排查处理情况。

数据显示,几年来,共受理各类婚姻家庭案件超过64万件,结案率超过98%,其中,调撤率达58%。

针对涉家暴案件,严格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与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具体部署推动制度落地、落实。出台《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指引》,对涉家暴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

会同民政、妇联、关工委等在法院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对涉及子女抚养的婚姻家事案件,普遍制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对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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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陈洁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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