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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妇女十二大】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来源:女性之声  发布时间:2018-08-30

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人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之际、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妇女界盛会。大会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明确了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和妇女发展的道路,科学规划了未来5年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全国妇联新的领导机构,对于团结动员全国各族各界妇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新的起点上开启中国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发展的新征程具有重要意义。

Part1

大会的召开

2013年10月28至31日,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张高丽等到会祝贺。开幕式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岐山代表党中央发表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撑起半边天》的祝词。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陈豪代表人民团体向大会致贺词。来自全国各地40个代表团的1510名大会正式代表、156名特邀代表出席大会。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代表第十届执行委员会作了题为《高举旗帜 凝心聚力 团结动员各族各界妇女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5年中国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提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大会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进行了修订,在指导思想上,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妇联的行动指南之一;在组织定性上,进一步明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在目标和任务上,进一步明确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团结引导广大妇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发挥积极作用;在组织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妇女联合会实行全国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

大会选举产生了全国妇联新的领导机构——全国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296名。在十一届一次执委会上,沈跃跃当选为主席,宋秀岩、孟晓驷、热孜万·艾拜、靳诺、程红、谢茹、崔丽、赵东花、喻红秋、印红、范继英、崔郁、董尤心、宋鱼水当选为副主席,选举产生了由55人组成的全国妇联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十一届一次常委会会议推选产生了全国妇联第十一届书记处,宋秀岩为第一书记,孟晓驷、赵东花、喻红秋、崔郁、焦扬、邓丽、谭琳为书记处书记。

Part2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

妇女十一大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明确了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和妇女发展的道路,科学规划了未来5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对妇女组织自身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开启了中国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发展新征程。

1. 明确了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妇女十一大提出中国梦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人民的梦,也是亿万妇女的梦。实现中国梦,离不开妇女的踊跃参与、自觉担当,也为广大妇女追梦圆梦、建功立业开辟了广阔舞台。大会发出“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的号召,要求广大妇女牢固树立实现中国梦的共同理想,激扬巾帼之志;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火热实践,奉献巾帼之力;携手共创实现中国梦的幸福生活,彰显巾帼之美;在实现中国梦中创造出彩人生,唱响巾帼之歌。

2.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的基本要求

妇女十一大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必须把握以下要求: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引导妇女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实现男女两性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三是坚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把妇女事业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实现妇女发展与国家发展同步前行;四是坚持尊重妇女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调动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的切身利益;五是坚持推进妇女工作改革创新。努力使妇女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努力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六是坚持扩大妇女对外交流。以开放、自信、包容的姿态面向世界,为国际妇女运动健康发展作出中国贡献。

3.明确了妇女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妇女十一大提出今后五年妇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加坚决地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牢固地把握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主线,更加自觉地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群众,更加尽责地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基本职能,更加有力地推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妇女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第一,积极动员引领,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半边天”作用。强调引领妇女为党和国家的事业而奋斗是妇联工作的中心任务。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大力实施“巾帼建功行动”,动员组织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贡献;要注重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第二,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推进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推动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推动建设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第三,加大服务力度,进一步做好惠及妇女民生和发展的重点工作,服务妇女创业就业需求,服务妇女儿童健康需求,服务职业妇女发展需求,服务特殊妇女儿童群体需求,努力使广大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第四,注重素质提升,着力帮助妇女更好地成才发展。第五,深化统战联谊。第六,扩大对外交往。

4.明确了妇联自身建设目标:更大力度地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妇女十一大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妇联组织,切实让党开展妇女工作的阵地更坚强、让妇女群众的“娘家”更温暖:一是进一步创新组织形态,构建开放、多元、立体的妇联组织体系;二是夯实基层基础,继续大力推进“妇女之家”建设,充实基层工作骨干力量,加强基层工作资源保障机制,落实按妇女人均1元钱标准给妇联增拨专项工作经费,创新工作方式和服务载体;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四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持久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切实当好妇女群众信赖的“知心人”“贴心人”“娘家人”。

中国妇女十一大充分展示了我国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展示了当代中国妇女拼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示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指引下中国妇女发展的灿烂前景,在新的起点上开启了中国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发展的新征程。

(作者为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

编辑:田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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