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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联等单位联合发布2022年度妇女儿童维权十大优秀案例

标签:妇联 | 来源:中国妇女网 | 作者:吴军华 李菁雯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吴军华/李菁雯 发自福州 3月6日,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福建省妇联、法院、检察院、司法厅、总工会、妇儿工委办联合在福州市举办“法爱同行 守护‘她’权益”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暨2022年度福建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活动。近百名法官、检察官、律师、妇女工作者代表以及来自社会各界的嘉宾参加活动。

会上发布的十大案例涉及当前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广受关注的农村妇女财产权益、婚姻家庭关系、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涉困境儿童公益诉讼等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展示了社会各界力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生动实践和重要成果,倡导全社会共同营造尊重妇女、儿童优先、家庭文明的良好氛围。

福建省妇联主席、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林叶萍,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董碧仙,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黄秀强,省司法厅副厅长柯南木,省总工会副主席、省妇联兼职副主席黄爱华出席活动并为十大优秀案例办案单位代表颁发证书,省妇联副主席赖前斌在活动中致辞。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是保障妇女各方面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基础性、纲领性法律,进一步为妇女全面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为促进妇女人生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提供有力支撑。

活动现场以图说的方式从妇女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健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妇女享有权益更加广泛充分、妇女“半边天”作用日益彰显等四个方面回顾了这些年福建省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事业的发展状况和取得成效。活动还通过网络连线的方式,邀请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蒋月,从专业角度解读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亮点所在。同时,四名法官、检察官、律师、社区工作者代表分享了他们从事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体会。

记者从活动主办方还了解到,今年福建省妇联和省妇儿工委办加大力度,启动“男女平等 共向未来”主题宣传。三月妇女维权宣传月期间,在福州地铁主题车厢、站点电子显示屏,福州市主干道的公交车以及智能快递柜等地方,可以看到有关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公益宣传。

附:2022年度福建省妇女儿童维权十大优秀案例

1.《出嫁女股权分配存争议  四级妇联联动破难题——福州闽侯县陈某某等7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案》(办案单位:福州市妇联、闽侯县妇联)                

2.《严厉打击非正常送养亲生子女犯罪——泉州晋江市王某、李某拐卖亲生儿子案》(办案单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双令”发力  督促家长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泉州晋江市辍学学生家庭教育缺失、行为失范案》(办案单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信访调处与诉讼执行并举  保障受害妇女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卢某某涉法涉诉信访案》(办案单位: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信访服务中心、区妇联)

5.《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支持性侵被害人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宁德市蕉城区姚某某猥亵儿童、强奸、强制猥亵案》(办案单位: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

6.《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保障受害童工合法权益——龙岩市新罗区某酒吧非法雇佣童工一次性赔偿纠纷案》(办案单位: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

7.《公益诉讼为残疾儿童群体筑起权益保护屏障——泉州晋江市保障智力和精神残疾未成年人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办案单位:泉州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8.《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民政部门托底监护——南平建瓯市王某与谢某子女指定监护案》(办案单位:南平建瓯市人民法院)

9.《春蕾安全员机制显作用  困境儿童受教育权得保障——漳州市芗城区保障儿童受教育权案》(办案单位: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区妇联)

10.《人身保护令助家暴受害者远离伤害——宁德福鼎市何某某与陈某某因家暴离婚纠纷案》(办案单位:福建起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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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吴军华     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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