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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标签:妇联 | 来源:中国妇女报客户端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刘旭发自海口 由海南省妇联、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等单位联合评选出的海南省首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3月8日发布。当天在海南省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陈健娇作主发布。

据介绍,海南省首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展现了近年来海南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涉及当前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较为突出、广受关注的婚姻家庭权益、猥亵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反对家庭暴力、妇女协议离婚受阻、遗产继承纠纷、侵犯女职工生育权利和劳动就业权益等热点难点问题,不仅在案例类型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和法律效果上具有指导性、示范性,实现了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在回答记者提问环节,陈健娇介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在加强源头维权上,省妇联推动出台《逐步消除全省乡村“重男轻女”现象的八条措施》并纳入2022年度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在推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权机制建设上,省妇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护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海南省未成年“护苗”专项行动“家庭防护”行动组长单位职责,护航未成年健康成长。
此外,海南省妇联还做好日常信访和妇女维权热线服务工作,接受各种渠道妇女投诉,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2019年-2022年,12338+12345妇女维权热线受理诉求件1427件,办结率100%;全省共处理各类信访案件4996宗,全部妥善处理。
海南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林英姿在回答记者关于海南省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联动机制的提问时表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是“平安海南”建设赋予妇联组织牵头开展的一项工作职责。去年6月,省妇联积极与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深化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防范婚姻家庭纠纷激化引发命案为重点,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了具体的细化措施。这个措施进一步完善了统筹协作联动机制、家庭暴力危机干预联动机制以及多部门衔接联动机制。
当天的发布会上,海南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室主任颜冬秋,海南省高院副院长皮修雁,海南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旭,海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臧爱存以及海南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一级调研员郭凤英也分别回答了有关记者提问。
相关链接:
海南省首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一:离婚后遭受前配偶实施暴力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黄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提供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二:强制猥亵未成年人保护案——林某某强制猥亵案(提供单位:省人民检察院、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
三:明知酒驾不劝阻,一起乘车要担责——李某琴请求法律援助刑附民赔偿案(提供单位:省司法厅、儋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四:离婚纠纷中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并保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案——甲某与乙某离婚纠纷案(提供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五:对民事侵权被害人家庭进行司法救助案——陈某某司法救助案(提供单位:省人民检察院、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六:遗产继承纠纷法律援助促和解案——林某、吴某1诉吴某某、陈某某、吴某2继承纠纷案(提供单位:省司法厅、定安县司法局);
七:对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案——羊某某与羊甲、羊乙家庭教育令案(提供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儋州市人民法院);
八:检察建议督促治理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酒店容留许某某强奸未成年人案(提供单位:省人民检察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九:妇女协议离婚受阻法律援助案——郭某起诉离婚案(提供单位:省司法厅、海南惠海律师事务所);
十:维护女职工哺乳期权益案——林某诉某医药公司劳动争议案(提供单位:省总工会、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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