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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苍溪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破解农村学生上学乘车“难”

标签:新闻 | 来源:中国妇女网 | 作者:王春霞 景韵润

中国妇女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见习记者 景韵润 发自北京 11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2021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评选结果,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就农村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问题向交通运输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等9份检察建议入选。

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因非法营运严重超载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小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核载人数7人,实际搭乘20人,其中15人为在校学生,认为该县农村中小学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可能存在严重隐患。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该县有4万余名农村中小学生,其中约80%为住校生,存在周一分散上学、周末集中放学的情况,而当地具有营运资格的客车因运营成本高、利润低不愿搭乘学生上下学,给非法营运私车提供了生存空间,且超员搭载乱象普遍存在,为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埋下巨大隐患,有必要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2021年1月19日,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向交通运输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旁听。

交通运输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整改,整合执法力量,全面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统筹资金,改善学生出行乘车条件。推进“金通工程”提档升级。县农村客运有限公司利用片区经营车辆与9个片区所在地中小学签订学生上下学用车协议,由正规合法的客运车辆向农村地区学生提供服务。县公交公司针对县城郊区学校学生开行定制公交,在“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开展“客车进校园”活动,解决学生出行“最初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关于该检察建议的效果和意义,最高检指出,学生乘车安全关系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与家庭幸福和谐以及社会稳定紧密相关。苍溪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加强诉源治理,将乡村振兴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有机衔接,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乡村基础设施软实力,建设宜居美丽乡村中的积极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份将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纳入省级党政考核体系;有15个省份纳入了部分市级或者市、县两级党政考核体系。近三年,全国检察机关年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万余件,保持在较高水平。这些检察建议围绕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防范金融风险、行业协会监管、野生动物保护、食品安全、基层治理、安全生产等领域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一系列改进工作、加强监管、完善治理的对策建议,展现了检察机关在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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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李萌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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