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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助妇儿康·莫愁心理关爱工程项目合作方征集公告

标签:新闻 | 来源:中国妇女网 | 作者:茹希佳 沈瀚超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茹希佳 沈瀚超

按照“我助妇儿康·莫愁心理关爱工程”的项目实施要求,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合作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健康中国离不开全民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健康。中国儿童中心发布的《儿童蓝皮书:中国儿童发展报告(2021)》显示,我国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健康管理政策推动作用明显,但儿童心理健康等问题日益严重,需要特别注意。而女性由于自身的生理特点与特殊的社会环境的压力,异常心理发生率高于男性。为助力健康管理关口前移,多方位推进妇女儿童关爱工作,江苏省妇联、江苏省妇儿基金会、江苏省莫愁心理咨询公益联盟联合发起并组织实施“我助妇儿康·莫愁心理关爱工程”。

该项目通过联合专业力量,建立一批“我助妇儿康·莫愁心理关爱”公益基地,开展妇女儿童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测评,个性化提供心理援助、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及干预等服务;同时项目还为提升心理咨询师专业水平,支持开展心理咨询培训督导活动。

二、申报方资格要求

1.申报方为专业提供心理服务的非营利组织,成立时间超过3年(截止公告发布时间计算),且日常工作运作情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法人登记证、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年审年报等材料)。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实施公益项目经验且热心妇女儿童事业。

3.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参加本次申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5.申报方项目团队成员中至少有5人应具备原国家二级或以上心理咨询师(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颁发心理咨询师专业技能证书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心理健康指导师证书等)、心理治疗师、精神科主治医师及以上等其中一种资质证书;或2人以上为中国心理学会或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注册(心理)督导师、注册心理(咨询)师、注册助理心理师(提供证明材料)。

6.申报方的负责人需具有心理行业相关从业经验5年以上,团队主要成员从业经验3年以上(提供证明材料)。

三、合作方基本工作要求

四、合作方名额安排及支持事项

1.“我助妇儿康·莫愁心理关爱工程”项目首批在全省遴选30家合作方,其中省及南京市遴选6家,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各遴选2家。

2.每家合作方支持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补贴其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

3.本项目每年安排2-3次心理咨询师培训督导活动,由省妇儿基金会联合国内优秀心理专家团队开展,以提升合作方的专业能力。

五、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执行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执行周期为一年,拟分为3个阶段实施:

1.启动阶段

(1)公开征集项目合作方,收集整理相关申报材料。

(2)成立项目评审小组,遴选30家合作方。

(3)举行“我助妇儿康·莫愁心理关爱”公益基地授牌及项目合作签约仪式。

2.实施阶段

(1)合作方按照项目申报书提供各项公益服务。同时开展活动时,常态化做好本项目的宣传,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及时提供典型案例。

(2)合作方每季度提交项目实施推进情况报告。

(3)合作方积极参与心理咨询师培训督导活动。

3.年度评估

本项目建立合作方进入/退出机制,根据合作方工作情况,每季度开展成效评估,每年度考评项目成果,保证项目良性运行。

六、其他事项

1.有意向合作机构,请于2022年8月2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纸质档(一式八份盖章)和电子档(PDF格式盖章)同步提交至江苏省妇儿基金会。纸质材料请用顺丰快递或邮政快递寄送,以快递抵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地址:南京市莫愁湖西路7号省妇儿基金会 品牌项目部

联 系 人:陈老师2483825998@qq.com, 025-86597839

2.评审结果将于8月底在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官网官微予以公布。

3.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对本次公开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

202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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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崔春婷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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