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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收到380多万条

标签:新闻 | 来源:中国妇女网 | 作者:王春霞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发自北京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宋锐6月29日介绍,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和继续审议的法律草案都及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这十年来,一共有217件次的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收到120多万人次提出的380多万条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成为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立法的重要途径。

当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第13场“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展和成就。

“人民参与民主的实践越广泛,意愿表达得越充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就越真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就更加富有生机活力。”宋锐说,这些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听取民意、吸纳民智的工作机制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健全常态化的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反馈机制,稳步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发挥信访平台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等。

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设立22个基层联系点,覆盖全国2/3的省份,带动省一级、设区的市一级人大建立5500多个基层联系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预算工作委员会也建立了基层预算审查联系点。通过这些基层联系点,有效地发挥了民主民意表达的“直通车”作用,让人大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目前,全国建成的代表家(站)一共有22万多个,成为代表联系群众、加强学习、履行职责的一个固定便捷有效的服务平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质是社会主义民主,主体是全体中国人民,特点和优势在于全过程。”宋锐说,我们国家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又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依法保证人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作为重要制度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方面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制度程序提供支撑,另一方面,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参与实践提供平台。

立法是全国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宋锐介绍,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这些年来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前提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汇聚各方面立法工作的合力。

在宋锐看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由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重要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草案;发挥好人大的审议把关作用,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泛凝聚立法共识,特别是要注重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发挥人大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人大因为是国家权力机关,始终是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行使国家权力,所以要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也要兼顾社会上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宋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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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田梦迪     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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