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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发令,护“未”成长

河北唐山市丰南区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标签:新闻 | 来源:中国妇女网 | 作者:周丽婷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周丽婷

5月30日,河北唐山市丰南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中,法官发现被告父母疏于监护,在发现其有不良行为时没有及时给予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导致被告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对此,丰南法院对被告的父母发出了一份《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家庭教育,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全面保障。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丰南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参与此案陪审的丰南区妇联副主席王俊玉表示,妇联将结合法院“法沐青青幼禾”系列活动,切实履行职责,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深入妇女、落到家庭,坚持统筹推进以好家庭好家风涵养好家教,格外关心关爱留守、困境儿童家庭教育,常态化机制化开展关爱服务活动,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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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吴苏锦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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