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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男子家暴妻子被停职 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呼吁:

形成社会合力,让“家暴施暴者”无可遁逃

陕西省妇联高度关注,对这一恶劣行为强烈谴责

标签:女界头条 | 来源:中国妇女报 | 作者:党柏峰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党柏峰

1月19日,有网友爆料陕西一男子家暴妻子,并附有相关视频。视频显示,一男子在家中持续攻击妻子头部,并用扼颈、抱摔等方式殴打妻子超过一分钟。整个过程中,孩子在旁哭喊着,妻子毫无还手之力,边被打还边安慰孩子:“宝宝,不要害怕!”尽管如此,男子仍未停手,家中老人赶来见无法阻拦男子,便只将孩子带离现场。

妇女合法权益不容侵害,希望全社会高度关注,杜绝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此事发生后,陕西省妇联高度关注,对施暴者这一恶劣行为进行强烈谴责,并根据受暴当事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帮助等。

针对施暴男子行为所涉及的法律问题,1月20日,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律师。“视频中男子的行为,属于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即便孩子和家中老人在场,其也丝毫没有顾忌和收敛,恶劣行径令人发指。”

该视频曝出后,立刻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转发和评论。当天深夜,施暴者所在公司研究决定,对王某某予以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关于此次事件,相信每一位看到视频,了解此次事件的人们都会为家暴者如此的卑劣行径感到万分气愤,同时又为事件中女性和孩子的遭遇感到无比痛心。”方燕说,家庭暴力不能因为带有“家庭”两个字,而忽视了其“暴力”的本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我国民法典中,不仅将家庭暴力行为作为法院准许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更将家庭暴力规定为过错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以上法律规定,对家庭暴力行为作出了严格禁止。但是在社会层面,很多时候,家庭暴力的危害之大仍不足以引起更大的重视。

方燕认为,此次事件发生后,施暴者所在的公司,在第一时间发文决定,对当事人予以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可以看出,该公司没有将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限定在“家事”范围之中,站稳了坚决“反对家庭暴力”的立场,迅速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理,这样的及时响应和处理方式值得肯定。

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每年都有一些家庭因为家庭暴力而分崩离析。这个隐藏在婚姻生活中的毒瘤,严重危害了妇女及儿童的身心健康。对此,一切家暴行为的施暴者更应当深切认识到,他们的暴力行为不再是“家庭琐事”,不仅会影响事业、前途,更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女性在遭遇家庭暴力时,不能将“家暴”当做难言之隐,要第一时间向亲朋好友或者专业人士寻求帮助。方燕对面临家暴的女性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尽快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可以将施暴行为的视频、录音、照片等证据提交给公安机关。第二,在公安机关的陪同下,尽快前往医院作相关的医疗鉴定和治疗,并保留病历、医药费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第三,可以尽快前往当地妇联,或者联系律师等专业机构和人士寻求相应的法律援助和心理帮助。

“家庭应当是每一个人身体和心灵最安全最幸福的港湾,不能因为家庭暴力的存在而成为女性和孩子们可怖的地狱。”作为一名女律师,执业20余年来,方燕一直关注并致力于妇女与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她表示,会持续不断地为“反家暴”相关法律的完善和执行献出自己的努力。“我呼吁全社会形成抵制、反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合力,加重施暴者的违法成本,让家暴施暴者无可遁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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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肖婷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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