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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两癌”救助金将惠及患病城乡低保妇女

标签:妇联 | 来源:中国妇女报 | 作者:贾莹莹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贾莹莹 发自大连 日前,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从大连市妇联获悉,大连市妇联、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大连市城乡“两癌”患病低保妇女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凡申报时具有大连市户籍,2021年以后经过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城乡低保妇女将获得每人一万元的救助金。

2017年,在大连市妇联的积极争取下,大连市政府首次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两癌’农村患病贫困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的救助”列入市政府15项重点民生工程。截至目前,大连市共有1486名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获得全国、省、市级救助,其中市级救助772名。

大连市妇联还积极开展妇女“两癌”防治宣传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妇联共举办现场活动362场,1.3万余名妇女群众现场参与;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广泛推送转发相关宣传信息1300余条,阅读覆盖10.8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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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崔春婷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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