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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托管”,应该怎么管?

标签:观点 | 来源:中国妇女报 | 作者:刘世康

 近日,北京市教委宣布,启动面向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学生的托管服务。托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提供学习场所,有组织地开展体育活动等,并明确强调,不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同时,对家庭困难学生免收托管服务费用。消息一经发布,立即获得社会好评,不少家长表示,此举既能解决家长暑期“看护难”问题,又能减轻校外培训给孩子带来的压力。

 以往,在双职工家庭,“暑期谁来管孩子”是让人头痛的问题。为此,不少家长不得不为孩子报各种培训班,这样不仅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让本该释放孩子天性的暑期也变成了孩子的“第三学期”,家长和孩子都苦不堪言。“公办暑期托管”的开设,体现了政府对百姓诉求的积极回应。据不完全统计,除北京外,上海、湖北、浙江、江苏、河南等省区的7个城市,也出台了针对小学生的暑期托管班的政策。这表明,在缓解了“三点半”难题之后,政府公共服务的触手进一步延伸,展示了更大作为。

 教育公共资源延伸触手,把政府、学校、家庭链接在一起,对接各方需求,既能发挥学校场地、设施、师资的优势,也更有利于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公共服务由此在教育领域更为深入,既节省资源,又能达到较高效率,无疑是深得民心之举。

 同时,值得提醒的是,在开设托管服务中要关注教师的合法权益,不要将暑期变成“第三学期”。学校在假期开展托管服务的同时,必须努力保障教师的带薪休假权,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轮休制度。对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的教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加班工资。此外,学校举办暑期托管服务,不能取代更不能剥夺家庭本应承担的孩子暑期教育之责。在假期里,家长应尽可能多抽出时间陪伴孩子,积极引导和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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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杨蔚然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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