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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多部门联动:如何联才能有效动

标签:家庭新闻 | 来源:中国妇女报 | 作者:何霞 孙兴

● 从长远来说,建议在政府部门设立专门家庭暴力防治机构,通过系统平台联动各职能部门。该专门机构负责协调、研究、审议、考核及推动家庭暴力防治工作。

● 设立统一的报案热线、网络终端求助以及面对面的接案人员,给不同需求的求助者选择。每个投诉或求助都会被输入统一的通报系统线上平台,通过专门人员进行个案管理,根据严重程度分案、链接各职能部门并进行个案追踪。

● 各职能部门的实施进展、完成情况在系统里都能清晰地展示,方便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和督促。

■ 何霞 孙兴

反家庭暴力是一项综合性社会工程,需要多部门多机构之间的有效合作才能切实保障其实施。多部门联动机制中重要的问题是谁来负责联动、用什么方式才能保障人联、信息联、行动联?目前,在各地实践中有以下四种方案。

以首接案部门为中心,通过书面转介联动各职能部门

在这种联动方案中,由首个接案部门建立信息登记台账,了解家暴基本情况,做好记录,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依法处理、提供服务,对超出职责范围的则及时通过书面转介函转介至相关部门。

而接到转介函并受理的部门填写转介接收单,及时将处理进展情况书面反馈给转出机构;对不能受理的,要退回转介函并书面说明理由,由首接案的部门来进行追踪管理并负责结案归档。

在书面转介函制度安排外,联动机制各部门的直接负责人员间还通过微信群、qq群的方式来精准快速传递信息到实施人员,实现部门间的联动。

这种方案在不增设机构的前提下解决了谁来负责联动的问题,并且从程序上防止部门间相互推诿的情形。但是首接案的部门可能因自身职责限制,不具备对案件进展进行监督、协调的能力。例如,要求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家暴受害者后,除了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外还要求其负责跟踪督促整个案件的处置,这对医院而言超过其职能范围,负担过重。

同时,采取书面转介函的转介方式存在着信息共享的问题,首接部门工作人员接受信访记录、处警记录等通常都没有跟随转介函一并转介,因此转入部门还需要再次询问、记录、收集证据,不利于实现“一站式询问”。而多次询问受害人,可能加深其心理创伤。

以妇联为联动中心,通过与专业社工组织合作建立反家暴中心,以个案管理员联动各职能部门

这种机制下,是在妇联创设家庭暴力防护中心,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进反家暴专业社工组织实际运营。中心的职责为个案接访、联络协调、培训宣导和数据分析。在具体个案处理中,专业社工担任个案管理员。个案管理员负责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直接服务、链接资源,以及依据当地联动制度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

妇联具有联系、协调的职能,而且在反家暴工作中意识较强,这样的反家暴中心具有更强的服务性。

不过,反家暴工作应当是以政府为主体承担的工作,以妇联为中心由于没有行政执行力的保障,更多地需要依赖各部门对联动机制文件的认可。

以公安部门作为主要负责者,通过APP技术手段联结各职能部门合作履职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联合开发了“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APP”,专门用于举报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线索。该机制主要针对的是侵犯未成年人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

该强制报告平台可从APP端、PC端、微信端三个端口登录,而且还可以同步上传照片、视频,方便及时收集证据。这个平台汇集了检察、公安、妇联、民政等九大部门,各司其职、联动发力,使得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更加专业、精准。

这一机制明确要求九龙坡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组织的工作人员,应当下载安装强制报告APP,明确其发现并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责任义务,如不报告将被追责。

报案或举报线索上传后,由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统一受理,确保3日内回复报告人、3个月内回复处理过程或结果,检察机关对这一过程全程监督。如果在受理时发现未成年人需要保护救助的,应当委托或者联合民政部门或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经济救助、医疗救治、心理干预、调查评估等保护措施。

重庆九龙坡的经验是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中心, APP的设置可以让报案程序简便,并且使强制报告的实施更具有操作性;公安机关作为主要负责部门,使得实施具有强制力保障。

不过家庭暴力案件相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而言,在实践中常和家事纠纷混淆,警察在个案中也常面临受害人态度变化要求撤案的困惑。所以,以公安部门为中心设置反家暴联动机制,需要增强职能部门在家庭暴力甄别和应对上的能力建设,以及意识提升。

以法院为中心,以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为指向,依托智慧诉讼平台的联动机制

2021年初,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妇联联合建立了“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机制。依托重庆市智慧法院易诉平台,实现信息的传递。公安机关在接处警过程中,妇联组织在接待信访时,发现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风险的情形时,应告知受害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指导协助受害人或者其代理人登录易诉平台自主申请并提交审查材料。人民法院则指定专门的审判团队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及时高效地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定期进行回访,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情况。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公安局和成都市妇联也在联合建立一站式工作机制。

人民法院的智慧诉讼平台在技术上比较成熟。虽然以法院为中心的联动机制承载的干预手段有限,更多限于人身安全保护令,但平台信息传递迅捷,具有通过技术手段保障“一站式”的可能,如各部门的询问记录通过手机拍照扫描等方式上传,以及通过平台实时查询和跟踪案件处理的进展,这样的联动方式为以后更多部门加入联动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对地方性反家暴联动机制的建议

综上所述,在地方性反家暴联动机制建设中,笔者有以下建议:

第一,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开发APP、网络平台等工具,使得信息流动更加高效快捷,也减少每个部门分别询问产生的重复和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

第二,在首接负责制基础上逐步过渡到中枢负责制,由政府相关部门担任管理中枢,并在编制上、财政上予以保障。

第三,在由妇联设置反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模式中,多部门联动机制的建立需要由当地政法委等共同作为牵头部门,联动机制文件需具体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以保障个案管理员能够依据文件有效推动和协调部门的履职工作。

第四,从长远来说,建议在政府部门设立专门家庭暴力防治机构,通过系统平台联动各职能部门。该专门机构负责协调、研究、审议、考核及推动家庭暴力防治工作。设立统一的报案热线、网络终端求助以及面对面的接案人员,给不同需求的求助者选择。每个投诉或求助都会被输入统一的通报系统线上平台,通过专门人员进行个案管理,根据严重程度分案、链接各职能部门并进行个案追踪。各职能部门的实施进展、完成情况在系统里都能清晰地展示,方便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和督促。

(作者分别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都江堰市上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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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苏悦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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