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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中院出台审判意见 保障草地牧区单亲母亲及子女合法权益

标签:法律 | 来源:中国妇女报 | 作者:全媒体记者 任然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任然

“我和男方恋爱后怀孕了,现在孩子生下来了,男方却不管我们,我要求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我和对方谈过恋爱,但不代表孩子就是我的,做亲子鉴定,我也不同意。”

草原上,当原告女方陈述了自己的请求,听到男方如此答辩后,开始哭泣。

随即,法官说:“被告,你认可了和原告有恋爱关系,如果这个孩子真的是你的,你作为父亲不想看到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吗?”看到被告男方出现了一丝愧疚,法官接着说:“如果你不同意鉴定,可以推定孩子就是你的,所以建议你做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在第二次审理时,男方陈述,虽然孩子是自己的,但自己没有收入,无法付抚养费。“草原上这种情况多的是,凭什么要承担责任。”男方说。

“法律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禁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和遗弃……”法官详细阐述,并引用了民法典关于抚养的最新规定。

近日,这则由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阿坝中院)制作,讲述草地年轻姑娘和小伙子恋爱后怀孕,男方不愿意承担孩子抚养责任,在法院主持下双方矛盾得以调解,孩子成长得到保障的微动漫故事,在法院、宣传部、妇联等各个部门推动下,在阿坝州广泛传播。

“片中真实展现了阿坝中院法官办理涉单亲母亲权益案件时的场景。”在阿坝中院微信公众号相关内容中,介绍了制作普法微动漫的主要目的——“制作《宗巴雅母》系列双语普法微动漫是开展单亲母亲权益保障专项活动的内容之一,志在改变草地牧区婚姻家庭中的陈规陋习,移风易俗,整体推进现代婚姻家庭制度在草地牧区的建立。”

“去年5月,阿坝中院便下发了‘关于推进家事审判维护单亲母亲权益工作意见’(下简称意见)。”阿坝州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中提出要“开展单亲母亲权益保障专项活动,建立法官挂钩帮扶单亲母亲家庭制度”“以法官为主,联合妇联、教育、司法、民政、卫计委等部门多形式多样化向帮扶对象进行法律宣传、计生宣传,树立现代婚姻家庭制度观念,引导维权等,并制定阶段性宣传计划,循序渐进向单亲母亲进行宣传教育”……

据悉,该意见基于对阿坝州草原四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的调研后提出。

意见中阐述,通过调研发现,草地四县存在“婚姻家庭现状与现代婚姻家庭制度差距甚大,且单亲母亲家庭基数大、贫困人口多、残疾单亲母亲家庭较多,单亲母亲家庭中父亲对子女的抚养及教育缺位,单亲母亲抚养子女负担重”等问题。

意见中提出要“促进草地四县建立现代婚姻家庭制度,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尤其是单亲母亲及其子女合法权益”,并从总体要求、工作机制、审理规程,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也对宣传教育提出了具体任务。

“去年10月,阿坝州妇联也联合四川省民族研究所开展了‘牧区单亲母亲家庭问题与对策研究’的课题调研。阿坝州妇联相关负责人说,调研也发现,牧区单亲母亲存在受陈规旧习影响大、法治观念淡薄、子女成长环境差等问题。

为此,当阿坝中院发布了普法微动漫后,阿坝州妇联积极落实意见要求,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了转载和推广。

据悉,普法微动漫采用藏语讲述、汉语字幕的双语形式,每一集都用通俗的语言讲述一个案例故事,并由相关法官进行解说。“而普法微动漫被取名为‘宗巴雅母’,意思是美好的团聚。”

据介绍,未来,州妇联将参照课题调研结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同司法机关、教育、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联合起来,从凝聚共识,构建协同共治社会治理新格局;依法治理,用法律保障单亲母亲合法权益;重视教育,多源头阻断单亲母亲现象代际传递;移风易俗,引导单亲母亲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培育内生动力,健全单亲母亲家庭救助长效机制;强化责任,关注单亲母亲及子女身心健康六个方面共同依法保障单亲母亲及子女合法权益,改善其生活状况,促进其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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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肖婷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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