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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举措新标准完善新时代新托育

——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届托育服务发展论坛

标签:女网时评 | 来源: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 作者:周韵曦

        近日,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届托育服务发展论坛举办。论坛以“新托育·新希望”为主题,设一个主论坛和六个分论坛,分别从托育服务政策解读与实践、托育服务行业标准与质量评估、家庭养育指导与婴幼儿照护公益服务、婴幼儿发展特点与规律、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后疫情时代托育机构的运营管理等方面分享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前沿观点和成果,展望托育服务未来趋势和前景。

        政策引导为托育行业发展定锚

        政策规范是推动婴幼儿托育事业科学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开启了我国婴幼儿照护事业的新篇章。

        0-3岁是儿童发展的关键阶段,当前,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事业仍存在政策法规滞后、供需矛盾突出、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国家原卫生部部长张文康提出,要着力解决我国婴幼儿照护事业所面临的挑战,必须精准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政策精神,加强政策引导,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尊重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走科学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道路。

        国家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司长杨文庄认为,一年多来,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服务供给体系逐步构建;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明显提高,市场活力得到释放。他建议,“十四五”期间要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紧扣建立完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服务供给体系这条主线,为培育一个良好的市场、公平的市场、竞争的市场、健康的市场做好保障。

        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研究所所长洪秀敏就《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研制过程中的理念、思路、原则进行了分享和交流,她表示,《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给出了托育机构保育工作开展的方向性指引和规范性要求,未来希望设置白名单,把不符合托育规律、不尊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机构,通过托育事业的推动逐渐筛查出去,确保托育行业积极健康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佘宇在发言中介绍,《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初步建立了标准规范体系,体现为硬件设施建设、日常服务监督、人员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强调以家庭为主,服务深入社区,促进整个婴幼儿健康和科学育儿的服务水平提升;基本形成了托幼一体化为主、多种模式并举的托育服务的供给体系。

        新时代托育事业应坚持质量为先

        据统计,截至2020年10月,在国家系统备案的托育机构已达5千多家,然而我国托育服务行业标准如管理标准、监管标准、示范性标准等还需进一步规范。新时代婴幼儿照护事业的发展,应坚持质量为先的发展理念,建立标准是托育行业的必由之路。

        中国儿童中心副主任、学前教育部部长杨彩霞在题为《托幼机构质量评估标准研究》的报告中列出了构建国家质量评估标准的六大原则:儿童优先,安全健康,情感照护和注重婴幼儿心理需求,体现日常质量标准,根据国际标准因地制宜做出地方特色,权威性和专业性。她认为,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的含义是引导托育机构发展、理解高质量发展内涵。同时,质量评估标准应随托育业发展而发展。未来质量评估标准应强调,让托育机构立足区域发挥辐射作用,指导周围家庭共同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

        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刘昊根据其承接《北京市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研制项目的经验介绍,北京市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的制定基于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导向型原则,通过指标传达出国家政策和国际趋势中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价值导向;二是全面性原则,全面覆盖托育机构运行各方面内容;三是现实性原则,在现实水平和未来方向之间寻找合理的平衡点;四是指导性原则,通过指标水平、分值权重设置为机构托育工作提供阶梯式引领。

        托育服务应兼顾赋权家庭

        《指导意见》提出,养育照护的第一原则就是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服务。论坛中,专家们就托育照护服务怎样实现家庭支持进行了探讨。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儿童早期发展专家陈学锋博士介绍了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联合发布的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培育性照护框架,以及2013年~2018年全国妇联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实施的儿童早期发展社区家庭支持项目,认为这些项目和《指导意见》都非常好地强调了尊重家庭、以家庭为主责、为父母赋能的精神。他建议,要基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把服务整合起来,通过儿童友好政策、家庭社区参与、区域性规划支持等达到赋权家庭的目的。

        山东女子学院教育学院副教授张根健分享了2020年山东女子学院在济南市开展的婴幼儿托育服务资源配置研究的前期调查情况。他认为,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是为了补充家庭照顾儿童的不足,建议要解决社会力量进入托育服务行业的梗阻问题,重点解决好场地供给的合规困境问题,同时积极回应家庭对机构安全性的关切;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普惠性日托服务机构,积极推动半日托、临时托、全日托机构发展,满足城市中不同家庭的多样化需求;重视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家庭互助托育点。

        推动学历教育优化托育服务人员培养

        当下,托育行业人才供给总量、人才供给质量等都存在不足,但托育发展必须人才先行,高质量的托育机构和高复利或普惠性托育服务是提高年轻人生育意愿的保障。

        《指导意见》对教育部门建立健全托育相关专业专本科、高职院校培养体系都提出了要求。就加强托育服务队伍建设,杨文庄建议,推动学历教育,加强在职培训,启动实施托育机构负责人和托育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逐步实现全员轮训,建立完善保育师职业资格认证标准,使在托育行业服务的人才有更好的职业规划、发展前景、薪酬待遇和提升空间。

        张根健认为,托育服务人员素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托育服务的质量,影响到托育服务需求。托育行业对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应高于其他服务型行业,这类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目前,中职、高职、高专、本科等众多学历层次院校都在培养托育服务人才。他建议,政策出台过程中应重视托育服务人员的准入问题和层次培养问题,培养重点应落在高职、高专和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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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陶寅生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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