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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叶丹:“融情于法”巧解家事结

标签:法律 | 来源: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 作者:周玉林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记者 周玉林

2019年收案316件,结案率100%,调撤率97.09%;2020年1至9月收案223件,结案92.86%,调撤率98.54%……

这一组“傲人”数据,是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法院“80后”家事法官叶丹的“军功章”。这其中,全心付出与突破创新并存。

“怎样才能让当事人放下剑拔弩张,在平和的心境下重新审视自己的家庭关系?”2016年成为鲁甸县人民法院专职审理家事类案件的法官后,叶丹绞尽脑汁思考的第一步便是如何“冰释”。

“家事法官”,当职业称谓与情感纠纷合二为一时,“融情于法”便成了最高的职业追求。通过对以往案件的梳理,叶丹决定从法律与感情相融合的角度出发,探索出一条“巧解家事结”之路。

拆掉高台换圆桌!这是叶丹担任家事法官后做的第一件事。

“庭审就是开家庭会议。后来,我又把圆桌法庭升级为更具家庭氛围的‘餐桌法庭’,温馨的环境为理性审判注入了情感关怀。”叶丹说。

4年来,叶丹经常利用下班时间认真研习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最新资讯,在她的努力下,鲁甸法院陆续出台了心理疏导机制、家事调查员暨陪调员机制、多部门联合化解家事纠纷机制、情感观察员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联动执行机制等“大招”。一时间,鲁甸法院家事案件审判方式的人性化、社会化和规范化,让该院家事案件结案率达到了100%,调撤率达到了90%以上,列昭通全市法院之首。

作为主要家事法官,叶丹不仅个人承办案件数量远高于其他同事,还创造了鲁甸法院个人承办案件调撤率最高、上诉率最低、二审维持率最高的好成绩。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许多人这样评价叶丹。这是因为在反家庭暴力中,她是昭通市承办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最多的法官,也是全市首份诉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放者。

在叶丹看来,“融情于法”,唯有植根于平凡琐碎的工作中才有现实的意义。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涉农民工离婚案件大幅上升。因当事人常年在外务工,不便赶回家乡处理离婚事宜。“现在智能手机这么普及,为什么不尝试着用微信办案呢?”一个念头在她的脑海里冒了出来。叶丹开始摸着石头过河,最终鲁甸法院形成了一套“微信+送达+审判+执行”的诉讼模式。

2019年4月,叶丹担任鲁甸法院茨院法庭的副庭长。接触的案子类型更多了,但以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惠民利民仍是她的不变坚持。

2019年底,昭通高海拔山区迎来第一场雪之际,鲁甸县法院全院总动员助力全县“控辍保学”攻坚战。叶丹和茨院法庭的其他同事不顾天寒路滑的风险,4天内巡回审判了8件“官告民”案件,并送9名学生返校。

“我们走一两个小时的山路来这里开庭,不是在作秀,而是要让大家直观、深刻地知道不送孩子上学是违法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是茨院法庭法官们每次庭审都要重复的一句话。

2020年初,新冠疫情来袭,昭通市两级法院陆续出台工作通知,要求全市法院原则上2月份不安排开庭、听证等诉讼参与人同时参与的线下诉讼活动。

“怎么才能既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满足已经立案的案件当事人的诉讼需求?”接到通知后,叶丹就开始谋划,首先想到的是问计微信。微信送达和开庭,是叶丹在鲁甸法院家事审判庭工作时首先力推的。借助已有的微信办案机制,通过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利用微信视频功能调解和开庭审理急需审理的案件。2020年1至9月,叶丹利用微信完成送达58件,微信视频调解或开庭37件,居昭通市法院系统最高。

“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昭通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先进个人”“鲁甸县十佳办案能手”……一项项荣誉见证了叶丹在繁重审判任务下的大胆突破,“不是机械地、冷漠地适用法律,而是怀揣一颗对爱与美好的敬畏之心,和一颗质朴而温暖的责任之心办案!”叶丹说,这是她的初心,也是她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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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刘丽君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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