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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高校性骚扰,应建立规规矩矩的师生关系

标签:观点 | 来源: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 作者:刘天红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评论员 刘天红

近日,浙江大学某教授被指性骚扰女学生致使其精神抑郁、跳楼轻生的新闻,使得公众再次将视线投向高校性骚扰问题。我们呼吁校方承担起责任,尽快公布调查真相。近年来,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事件屡有曝出,引发社会关注。

大学时代是奠定每个学生人生发展根基的关键时期,校园本该是莘莘学子健康成长的净土,然而时有发生的性骚扰事件却为其蒙上一层阴影,使得“净土”时见乌烟瘴气,不断消解着公众对高校的认同度,更使得被害者遭受巨大的身心创伤,甚至导致严重后果,令人无限痛惜。

高校教师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学生小到考试成绩,大到科研成果,甚至能否顺利毕业、求职的权力,不对等的权力关系成为性骚扰的诱因。高校师生朝夕相处、往来密切,性骚扰问题又具有极强的私密性,迫切需要为师生间的交往设定明晰的权责边界,重温师道传统,坚持法律底线,建立起规规矩矩的师生关系,让老师与学生在道义法度的制约和保护下自由无虞地开展教与学。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历来是神圣光辉的职业。中国教育讲究言传身教、知行合一,好老师不仅教授知识,更教授学生为人处世的准则和行为规范,是学生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引领者。可惜,在教育分科越来越精细化,高校教师评价重科研轻教育的情况下,对教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强调超过了对其道德品质的衡量,出现了一些德不配位的教育者。防范高校性骚扰,要明确高校师生之间的交往准则,提高教师的自我修养,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事实上,每当校园性骚扰事件发生时,都会引发关于师德师风的讨论。教育部在2014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与2018年印发的三个《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都明确,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是不能触碰的“红线”。上述文件的发布对教师个人修养提出了要求,也为防治校园性骚扰提供了道德准绳。

当然,仅有道德“红线”是不够的,道德欠缺惩戒力度,在伤害发生后也不能为受害者提供实质性保护,且性骚扰问题绝不仅是道德问题,而是涉及对受害者身心伤害的违法行为。早在2005年妇女权益保护法便首次将“禁止性骚扰”纳入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每每曝出校园性骚扰问题后,推动高校建立反性骚扰机制也是社会各界反复呼吁的议题。然而,由于“性骚扰”存在界定、取证困难,工作单位防治性骚扰职责方面也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相关建议虽有所推进,但除有少数高校探索建设反性骚扰机制外,更多的高校尚未在建设反性骚扰机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令人欣喜的是,将于2021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一千零一十条进一步明确了性骚扰的定义,并明确指出了工作单位在防治性骚扰方面的责任,即“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相信民法典实施将有力推动高校反性骚扰机制的落实,各大高校也应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提前科学谋划,在性别平等的校园文化营造、校园性骚扰预防、发现举报、调查取证、监督、惩戒等各个环节采取措施,着手推动反性骚扰机制建设。

校园是人的社会化的重要一步,校园守则是每个人学到的重要一课。我们期待,师生彼此尊重、反对性骚扰成为普遍的校园明规则,良好的师德师风得以发扬,尊师重道、教学相长的和谐画面永远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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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吴苏锦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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