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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防性侵,要为家庭赋能

标签:家庭教育 | 来源: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 作者:蔡敏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蔡敏

近来,针对孩子,甚至是幼童的性侵事件频繁曝光,家长们纷纷疾呼:该怎样保护我们的孩子免受侵害?如何预防儿童遭性侵的话题,再一次进入公众视野。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方燕提交了一份议案,她建议加快建立未成年人家庭防性侵教育机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长期以来,由于性教育普及不到位,不仅使儿童难以有效保护自己,而且家长们在这方面能力和意识的普遍缺欠也为儿童防性侵埋下了直接的隐患。

家庭是守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

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孔维钊律师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他执业20余年,一直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工作,曾代理了许多孩子受性侵的维权案件。他发现,受性侵害儿童家庭普遍存在监护人尤其是孩子的父母对孩子的性保护意识缺乏,对孩子的性教育不够、对孩子的生理变化观察不够、对身边的熟人缺乏必要的警惕等问题。

孔维钊代理的一起女童受邻居爷爷性侵害的案件中,女孩从11岁暑期开始受到性侵,直到14岁怀孕才案发。这个案件发生在农村,女孩的父母让暑假在家的孩子独自烧饭、照顾自己,并交代邻居爷爷帮忙照看,爷爷在照看的过程中从一开始的猥亵慢慢发展成强奸、直到怀孕。女孩不敢告诉父母,是因为平时孩子的父母对邻居爷爷非常尊敬,让女孩对邻居爷爷也产生了敬畏。长达三年的性侵直到怀孕,女孩的父母都没有发现孩子的生理变化。

2013年,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全国率先发起向社会公布儿童性侵报告,前后持续五年。孔维钊说,“从我们发布的《2013—2017儿童性侵报告》来看,对儿童进行性侵的多是熟人、甚至有孩子的直系亲属。”

据“女童保护”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显示,2019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01起,其中熟人作案占比超七成。“女童保护”负责人、凤凰网副总编辑孙雪梅强调,在儿童防性侵上,家长的责任是首要的,比学校、社会更重。家长的监护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保护孩子远离危险,比如避免孩子与成年异性待在一对一的空间;其次是要提高孩子防范意识,教给他们防范知识,提高防范能力,知道什么情况有危险,遇到危险了该怎么办。

然而,不幸常常发生在那些第一道防线失守的家庭中。

家庭性教育不该缺位

2014年一个发生在云南的案例,让孙雪梅至今记忆犹新。一个初中生,遭遇老师性侵,第一次发生时,她向家人发出求救信号,说,不上学了,要转学。结果,爸爸反而骂了她,你不上学,那就回来掰玉米吧,你以为转学那么容易?第二次发生性侵后这个女孩死活都不去上学了。这位爸爸在节目中痛哭流涕,因为缺乏基本的防范意识,当孩子向他求救时,他根本没读懂孩子到底遭遇了什么,更不要说给孩子讲什么防性侵的知识了。

孙雪梅说,如果性教育到位,对防性侵是有用的。孩子们至少知道哪些是我的权利,哪些地方不可以随便碰,知道遭遇侵犯该怎么办,同时也懂得该怎样去尊重别人。然而,中国的多数家长还是谈性色变,耻于谈性,不会主动和孩子讲性方面的知识。

在代理儿童案件过程中,孔维钊了解到,对于性教育,多数家长认为孩子长大了自然知道,有一部分认为在学校接受性教育,还有一部分认为孩子可以从智能手机中学到。

孔维钊表示,大量的儿童性侵案例显示较早地对儿童进行性教育,尤其是防性侵教育是有效防止性侵儿童案件发生的有效手段。3至8岁的儿童,当熟人对其身体敏感部位的碰触、抚摸时,不会表现出反对的情绪、事后也不会及时告诉家长的原因是这些儿童缺乏对自己身体和性器官保护的意识,由于不知道说不或告诉家长,使自身陷于受性侵害的高风险中。

长期以来,大多数家庭通常认为不用担心男童发生类似的情况,从已有的统计数据来看,男童受性侵害的案例也的确少于女童,但这正是男童性保护面临的误区。孔维钊律师曾经接办过一起安徽涡阳发生的支教志愿者性侵男童案,当时,几个男童向家长反映老师的“不轨”行为,而家长们反而认为这种“不轨”行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都是男的”。孔维钊表示,男童被性侵案件更具隐蔽性,维权面临更大的困难。由于立法的空白对强行与男童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难以处于同强奸幼女案中加害人行为同等刑罚,这种司法差别容易造成孩子家长的错误认知,也是男童家长忽视对男孩性保护的原因。

孙雪梅说,由于我们的文化,男童受到性侵更难于开口来讲,而男童受到的生理、心理伤害,认知上的冲击可能更大。

“公益组织向我提供的一组数据表明,男同群体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呈现增长趋势,其中,针对男孩‘被同性恋’行为,目前的法律难以处以恰当的刑罚。”孔维钊表示,如何防范性侵男童问题,社会应予以特别关注,尤其是男孩家长更应重视。

为家庭赋能

每当有性侵新闻曝出,家长们就会强调对孩子的性教育,告诫孩子们要学会保护自己,个人隐私的地方不许别人触摸,要学会拒绝等等,但仅仅这样做是不够的。孔维钊认为,中国家庭性教育最大的问题是要为家庭性教育赋能。他表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规定了家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也对监护做了明确的规定,但这些规定是落脚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家长的责任。对于很多监护人来说,尤其是孩子的父母如何正确行使监护,还缺乏相应的能力标准,监护能力的构建应当是今后政府、司法、社会更多关注的。只有越来越少的监护小白父母,才能有越来越多的孩子免受侵害。

孙雪梅发起的女童保护基金开发了多个版本的防性侵教育课程,有儿童版、家长版、讲师版。截至2020年3月底,7年里针对家长面对面的授课,覆盖达59万人次,针对儿童授课覆盖超过372万人次。此外她们还发起了“勇敢说不”等一些公益倡导活动,希望能够提升家长们的意识,更新他们的观念。

“一个陌生的阿姨拿着芭比娃娃要送给你,你要吗?”“你和爸爸妈妈有没有小秘密?”“如果有人要脱你的衣服怎么办?”重庆仁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工来到幼儿园开展“每位家长的必修课”防性侵倡导活动,帮助家长们提高儿童防性侵的意识,倡导家长正确对待性教育,帮助孩子做好自我保护教育,给孩子充分的安全感。2019年,他们在乡村小学留守流动儿童中间开展了儿童防性侵教育项目。中心副主任万文表示,只有多方努力,引导家庭正确看待防性侵教育,引导家庭鼓励孩子参与防范性侵教育,引导家庭指导孩子正确地防性侵,才能真正改善防性侵教育的现状。

给家长们的建议

“女童保护”负责人孙雪梅:1、加强对孩子的监护,避免把孩子放在危险环境中,尤其是一对一环境中,让孩子尽量避免一对一单独和异性在一个空间,要保持空间的透明,保证随时可以向外界求助,家长能随时帮助到。2、要对孩子进行科学的性教育,首先要提高自己的意识和能力。要使孩子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与同性及异性的关系,身体的隐私不受任何人侵犯;面对一些他人不恰当的身体行为要勇敢、及时说不,并及时告诉父母。3、如果孩子遭遇性侵,要做到及时发现,免于持续的侵害。家长平时要细心观察孩子细微的变化,注意孩子在情绪、性格上是否突然发生很大变化,身体上是否有伤痕,内衣裤上有没有特别的分泌物等等。4、如果孩子遭遇性侵了,家长不要在孩子面前哭,或表现崩溃,要给孩子充分的安全感,要帮助孩子报警、做事后的处理等等。

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孔维钊:儿童性侵案件有一个主要特点,就是熟人作案。家长们往往对陌生人设防,却失防与熟人。不得让未成年人脱离监护是监护人的责任,委托监护不得随意行使,依法行使委托监护是法律强制性规定。鲍毓民、王振华涉嫌性侵儿童案件,从警方通报的情况来看,是女童的家长过分信任熟人致使女童脱离监护,而遭受性侵的。作为孩子的家长要合法行使委托监护,不得随意把孩子交给陌生人照料,减少孩子受到性侵害的可能。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孩子在虚拟空间受到性侵害的案例已经出现,网络防范也是家长必须注意的问题;社区是孩子主要的活动场所,作为孩子的家长要注意社区的可疑、高危人物,尤其是从事与孩子有关工作的可疑、高危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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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吴苏锦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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