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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12个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加强被性侵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标签:女界头条 | 来源:丽水妇联

为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日前,浙江省丽水市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和市妇联等12个部门出台《关于加强被性侵未成年人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构建起“政府、社会、司法、学校、家庭、网络”六位一体的保护格局。

《实施意见》内容集“预防保护、强制报告、行业审批、司法打击、心理关爱、隐私保护、法律援助、监护庇护、救助帮扶”等于一体,建立、完善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惩治工作机制,为未成年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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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指出,要坚持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加大未成年人保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强源头治理。要把预防校园性侵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安全教育和青春期教育,提升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娱乐场所、网吧、酒吧、宾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旅馆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或未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登记入住应履行核实、登记、报告等义务,教育部门、学校应联动家庭,妥善解决辍学、逃学未成年人的教育管控问题;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强化对聘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员工入职查询。

《实施意见》明确了对未成年人的综合救助和司法保护工作。对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从严从重惩处。

发生不法侵害后,完善“一站式”取证模式,避免二次伤害,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并为其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经济帮扶、生活安置、复学转学、医疗救治等一体化综合救助措施,如监护人履职不到位的,要加强监护干预,引入亲职教育,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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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刘丽君     20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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