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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打赏返还”是对未成年人的必要保护

标签:亲子 | 来源:中国妇女报 | 作者:戴先任

□ 戴先任

近日,最高法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的态度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月19日中新网)

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给主播“打赏”的未成年人越来越多,因未成年人“打赏”而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针对未成年人“打赏”乱象,网络直播平台通常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孩子家长要求退回“打赏”的要求,平台往往也选择“打太极”,或是推脱……

“打赏”是直播平台盈利的重要方式之一,直播平台自然不想舍弃到口的“肥肉”,因此也没有动力规范“打赏”模式,防范未成年人随意“打赏”。

现在最高法明确,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直播打赏,法院应支持返还。这对因未成年人“打赏”引发的纠纷能够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也让直播平台无法再推诿自身责任,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尽好监管之责。

未成年人的非理性消费显然不应由他们自己“埋单”,也不能完全归咎于家长,直播平台应承担更多责任。这样才能倒逼直播平台规范管理。

对于广大家长来说,对未成年孩子要监管到位,要引导与培养孩子更为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要加强对钱财的管理。

针对未成年人的“打赏”,法院给予支持返还,这是对未成年人的必要保护。通过各方形成合力,防范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能够避免孩子成唯利是图的金钱社会“围猎”的“猎物”,也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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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陈洁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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