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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入园难、入园贵“顽疾”

上海“亮剑”《实施意见》致力实现幼有善育

标签:新闻 | 来源: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 作者:记者丁秀伟/朱丽叶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丁秀伟/朱丽叶 发自上海 为促进上海教育现代化建设,上海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多项重要举措,将切实改善入园难、入园贵、家长不放心等幼儿入园“顽疾”。

据悉,目前上海共有幼儿园166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026所,占比61.7%,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1.5%,基本建成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但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客观存在。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上海要整体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符合条件的、有入园需求的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普惠性学前三年教育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比)达到85%。此外,将扩大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着力提升教师素质,培养一批卓越教师、名师、名园长。

到2035年,上海将全面建成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多元包容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基础上,将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

《实施意见》对上海市各级政府提出了4点要求:要科学规划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完善幼儿园公建配套建设机制,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保障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教育部门要全过程参与配套幼儿园和相关住宅小区的建设;提供多元化的学前教育服务,在坚持公益普惠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可选择的学前教育服务;提高幼儿园装备配置水平,建立健全幼儿园装备标准和监管机制,完善幼儿园装备配置工作监管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要强化科学保教理念;全面提升课程实施的质量;开展学前教育与医学、体育、文化等多领域结合的实践和研究;加强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与监测;深化幼儿园与小学教育的双向衔接;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力度;扩大学前教育交流与合作。同时,《实施意见》还强调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幼儿园教师准入、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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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李凌霄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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