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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办公厅下发通知

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克服疫情影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标签:妇联要闻 | 来源: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 作者:田珊檑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田珊檑 发自北京 日前,全国妇联办公厅下发《关于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克服疫情影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克服疫情对妇女脱贫的影响,以“三区三州”和52个未脱贫县为重点,分类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妇女脱贫工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巾帼力量。

《通知》指出,各级妇联特别是52个未脱贫县妇联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联系的职能,按照疫情低、中、高不同风险程度,因地制宜,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深入推进“巾帼脱贫行动”,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将挂牌督战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要坚持扶志扶智,积极开展感恩教育。全面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脱贫攻坚的惠民政策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引导广大妇女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大力宣传妇女脱贫带贫先进典型及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来的脱贫攻坚生动事例,形成脱贫攻坚正能量;广泛开展“时代新人说”“小康幸福你我他”“身边故事会”“巾帼脱贫大讲堂”等活动,引导贫困妇女话脱贫、说变化、颂党恩;持续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推广“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等做法,以文明新风助力脱贫攻坚。要掌握情况,不让一个贫困妇女掉队。了解掌握贫困妇女特别是单亲母亲、残疾妇女、留守妇女、患重病妇女等在脱贫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积极为贫困妇女争取公益岗位;与扶贫部门会商,将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妇女纳入政策兜底保障脱贫;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建立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特别要关注受疫情影响的妇女,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

《通知》强调,要因地制宜,扶持发展妇女扶贫产业。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妇女,通过网上培训、送技上门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她们的脱贫能力;通过重点扶持52个贫困县创建“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引导贫困妇女大力发展种植养殖、手工编织和巾帼电商等特色优势产业,帮助她们实现增收;通过开展消费扶贫、电商扶贫等方式,解决产品卖难问题;通过协助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解决生产发展资金瓶颈。要分类施策,帮助贫困妇女就业增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摸清贫困妇女外出务工的意愿和就业需求,组织有意愿的贫困妇女外出务工或从事家政服务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及时了解“巾帼扶贫工厂”“巾帼扶贫车间”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帮助有序复工复产,带动贫困妇女就业增收。要多措并举,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积极开展“美丽庭院”“新市民计划”等活动,教育引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贫困妇女树立健康理念;通过“网络课堂”“妇女夜校”等形式对妇女进行技能培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大力发展适合妇女就业的帮扶产业,确保贫困妇女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通知》要求,各级妇联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全力以赴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妇女脱贫工作。要加强督促督导,完善工作机制,协助党委、政府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发力,确保贫困妇女如期脱贫。要整合各方资源,加强东西部地区妇联组织的扶贫协作,充分发挥团体会员作用,充分发挥妇联所属基金会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要提高工作实效,强化克服疫情影响、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引导,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各项政策落细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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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李凌霄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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