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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上班难题如何解?

标签:权益 | 来源: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 作者:王春霞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王春霞

孕期、哺乳期女职工防疫期间不适合外出上班

最近,张洋(化名)原本应该和其他同事一样,隔三岔五去基层实地查看工作情况。考虑到她要给5个多月大的儿子喂奶,单位给她的工作任务基本都可以在家完成。

张洋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由于行业特殊,1月30日就接到电话通知,要求1月31日集体到岗工作。

“当时顾虑比较多。”张洋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担心以后一直上班,疫情期间防护不得当,自己可能会被传染,家人被感染的可能性会增加。

后来国家延长三天假期,张洋所在单位按此执行,制定工作计划后,让每位员工在家完成。“远程办公利大于弊。”张洋说,直接切断了上班途中和在单位被传染的途径;省去上下班路上的时间,效率高;关键是在家可以照顾孩子。单位的工作在家也可以有效地完成。

2月2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儿童和孕产妇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易感人群。

“孕妇和哺乳期女职工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点人群。”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秋苏说,与常人相比,她们属于易感人群,一旦感染不方便用药,不易治疗。在疫情防控下的特殊时期,特殊人群更需要特殊保护。

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杰看来,上班一般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公司集中办公存在聚集性,感染新冠肺炎风险太大,而且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本身体质相对较弱,更容易感染疾病,还可能殃及胎儿和婴儿,确实不适合外出上班。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在外出上班问题上可能会面临出行、饮食、婴儿哺乳和看护等困难。

北京某大型零售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监黄丽(化名)告诉记者,为了保民生,集团坚持没有闭店,与安全工作相关的事情特别多,压力比较大。

黄丽介绍,所有员工如果家里有事儿或者被隔离,或者处于孕期、哺乳期,想休息的话,可以先休年假、调休假。如果不够,可以休事假,确实有生病症状的,可以休病假。以前都需要有正式的病假条,现在只要提出休病假、有症状的证明,基本都会批假。孕期和哺乳期员工能够远程办公的话,在工作量可以饱和的前提下,尽量远程办公。

黄丽说,在今年的疫情下,零售行业的压力非常大。如果保证不减员,那么大家就都得铆足了劲儿一起努力。如果企业还要承担更多的福利,压力会特别大。希望政府能够有统一的福利政策,比如延长产假,在生育保险里面采取相应的措施。

多地出台政策鼓励协商减少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外出上班

为更好地保护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健康,2月初,全总女职工委员会面向各地工会女职工组织发出建议:通过协商等方式,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加强生育保护,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

上海、贵州、浙江等地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积极响应,建议疫情期间加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特别保护,采取弹性工时、居家远程办公等措施。

2月13日,全国妇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做好关心关爱抗疫一线女性医务人员、推动落实孕产妇等特殊群体关爱政策等工作。

2月1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关于复工后如何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工作,实施意见明确,鼓励通过协商等方式,安排孕期女职工从事符合条件的工作岗位,允许哺乳期女职工自行选择集中使用哺乳时间。

“为了降低企业的疫情防控风险,建议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在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崔杰说,根据疫情期间国家和各地出台的政策规定,企业复工后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安排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灵活工作或休息休假:

——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网络、电话在家办公,或者采取轮岗轮休、缩短工时、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等灵活工作方式,在此期间应当支付正常工资或协商调整薪酬;

——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休年假、福利假,加班倒休,在此期间应当支付正常工资;

——允许哺乳期女职工集中使用哺乳假,比如每天哺乳时间1小时,每月22小时,8个月哺乳期合计22个工作日,正好可以休一个月时间;

——各种带薪假期或哺乳假休完后,企业与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可以协商待岗,女职工在家放假,企业发生活费和缴纳五险一金;

——如果企业不能安排待岗,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申请事假经企业批准后可以在家休息,企业不发工资但是继续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由企业承担。事假天数由企业批准决定,如果期限过长,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停薪留职,签订协议不支付工资,社保费用由个人承担,企业继续缴纳。

鼓励企业和员工相互理解共克时艰

刘秋苏认为,复工后,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提出申请后,用人单位如非特殊的必须上班的岗位,建议允许实行弹性工作制,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必须到单位工作的时候到单位办公,其他时间实行在家远程办公,直至疫情结束。

黄丽告诉记者,政府给的政策、指导,最大的问题在于协商,协商不一致的情况怎么办是最困扰企业的问题。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就必须按照原来全薪的方式支付。如果无法支付全薪,企业将面临劳动仲裁。对于已经停工的企业,与员工协商,可能还比较能够得到员工的理解。但是,绝大部分企业不一定停工,给员工降薪或者安排一部分员工待岗,协商不一致的可能性非常大。

在黄丽看来,哺乳期女职工上班的问题,对企业来讲不是特别难解决的问题。问题是企业如何生存下去,如果费用、资金方面没有有力的支持,很多企业可能支持不了太久。

刘秋苏认为,在上班问题上,用人单位有自主权,双方协商是最好的方式。如果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在上班问题上遇到困难,可以向妇联、总工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组织寻求帮助。

目前有哺乳期女职工反映,希望参照由于延期开学给予职工的未成年子女看护假,将范围扩大到未上幼儿园的婴幼儿。也有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希望企业放假,但是工资正常发。对此,崔杰并不赞同,“目前国家和各地的政策已经给出了很多灵活处理方式,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可以在家办公或休息休假,基本可以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

在崔杰看来,企业因为疫情和延迟复工,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各种成本负担沉重,不应再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即使是事假不发工资,企业还负担了单位和个人的社保公积金,虽然国家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缓社保和公积金的政策,但是也只是短期几个月,而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需要很长时间来恢复。这个时候,企业需要员工相互理解、共克时艰。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教授刘明辉听到周围不少企业让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主要是因为企业生存困难,难以为继。”

刘明辉建议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在没有获得足够的补偿金情况下,不要签署自愿离职手续,否则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刘明辉建议政府给善待“三期”女职工的用人单位特殊的财税扶持,希望人社部发文,不许可疫情期间迫使“三期”女职工辞职。疫情期间也凸显一个问题,就是生育保险基金不能给失业女性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当今后适时修法予以完善。也希望企业从长远发展考虑,善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获得长期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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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吴苏锦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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