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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明年起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标签:妇联 | 来源:中国妇女报 | 作者:林志文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林志文 发自广州 广东省民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妇联等14个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20年1月1日起,将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与当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一致,2020年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110元。

《实施意见》明确了保障对象,即具有本省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仍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不含研究生),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补贴。

此外,《实施意见》突出了保障重点。一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明确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当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实行社会化发放。二是督促落实监护责任。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实现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有效衔接。三是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四是完善教育保障。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教育资助范围,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的帮扶体系。五是优化关爱服务机制。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和青少年事务社工,提供心理咨询、情感抚慰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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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袁梦佳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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