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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纳入弘扬宪法精神典型案例,最高检:

高度重视对妇女儿童群体的司法保护

标签:权益 | 来源:中国妇女报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宪法日”。12月3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对妇女、儿童群体的司法保护。当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弘扬宪法精神 落实宪法规定”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

据介绍,多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宪法为引领,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

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不断完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机制,落实分案起诉、亲情感化、刑事和解、刑事污点限制公开等制度。同时,加强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为其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当日,最高检发布了七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旨在突出“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本案中,最高检依法提出抗诉,最高检检察长首次列席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坚定态度。

2011年夏天至2012年10月,被告人齐某在担任班主任期间,在学校办公室、教室、洗澡堂、男生宿舍等处多次对被害女童A(10岁)、B(10岁)实施奸淫、猥亵,并以带A女童外出看病为由,将其带回家中强奸。齐某还猥亵其他5名被害女童。

2013年4月14日,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齐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生效后,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该中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作出判决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齐某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根据该省检察院提请,最高检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提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情节恶劣,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属于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2018年7月,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全面采纳最高检抗诉意见,认定原审被告人齐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高检及时将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作为指导性案例下发,指导各地准确有力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2018年10月,最高检根据本案反映出的校园安全问题,结合相关调研情况,向教育部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推动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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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韩佳宁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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