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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保价 快递无忧

标签:权益 | 来源: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 作者:项丹

■ 项丹

寄送贵重物品选择保价,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与此同时,有关保价制度的质疑和争议也越来越多。

保价是什么?怎么解读保价规则?如何合理选择保价方式?今天笔者就来说说保价那些事儿。

保价及相关法律规定

保价是物流行业一项增值业务,是指托运人对货物声明价值并按照承运人的保价费率支付保价费,一旦货物丢失或者损坏,按照保价的全额或者比例来进行赔付。

关于保价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47条规定:(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可以看到,邮政法对保价赔偿规则和未保价情况下的赔付规则均予以明确规定,但是邮政法的规定仅适用于邮政企业,并不适用于快递企业。

快递暂行条例第21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第27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由此可以得出,快递暂行条例仅对保价规则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发生货损时快递企业和用户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按照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相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那么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呢?合同法并未专章规定快递服务合同,在解决快递服务纠纷时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考运输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第311条规定了运输合同的损害赔偿责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312条确定了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说了这么多法律法规,总结一下:除邮政企业,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对保价赔偿规则作出明确规定。快递企业与用户发生保价争议,主要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确定赔偿规则,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参照合同法总则和运输合同的相关规定确定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快递企业保价赔偿规则及效力

实践中,快递企业多参照邮政法相关规定制定本企业的保价规则,形成行业惯例。总的来说,快递行业保价赔偿规则有三项内容:1.按比例赔偿规则,即按照声明价值与实际价值的比例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2.理赔审查规则。寄件时物流企业不审查货物价值,由托运人声明货物价值,一旦发生货损,托运人应提供相应价值证明以证明实际价值和损失金额;3.未保价货损按照运费五至七倍赔偿。

保价条款一般涵盖在快递企业预先拟制可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中,如快递单、快递APP电子服务协议等。从产生纠纷的情况来看,快递用户多以寄出快递时未注意到保价条款、保价条款加重了用户义务为由提出异议。然而用户没注意并不意味着条款没有效力。

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从现有法律规定的角度出发,快递企业如果在快递单、电子服务协议中通过加粗、加黑、标红等形式予以提示说明保价条款的,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很有可能会认定为有效条款。

□ 法官提示

以普通快递用户的视角来说,防患于未然、避免损失和纠纷才是上策。诉讼都是有风险的,打官司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的最终纠纷解决途径。为了避免货物寄送过程中财产损失和保价纠纷的产生,建议快递用户在邮寄快递时充分理解现有保价制度,合理选择保价方式。对此,笔者给您支几招:

招数一,细读运单,沟通协商。用户在签署纸质或者电子运单时,务必仔细阅读保价规则,做到心中有数。如有不清楚、不明白的条款,可要求快递企业进行解释说明。如对格式条款持有异议,可与快递公司进行协商,在快递单上手写加注附加条款,或者另行选择其他快递公司。

招数二,足额保价,不留后患。不足额保价部分的风险由托运人承担。在此提醒大家,贵重物品应尽量足额保价,以此避免未足额保价部分的货损风险。有些不规范的物流企业为避免货损赔偿额过高,会在接收货物时指示用户填写规定的保价金额,作为用户方应当予以明确拒绝。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保得越多,赔得越多,超额保价部分无法获得相应赔偿,并且未来可能获得的收益、商业机会等间接损失也很难得到赔偿,建议大家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合理保价。

招数三,留存证明,申请评估。邮寄货物应留存好收据、发票等价值证明。如果没有或者遗失价值证明,则应对货物拍照、录像,并与快递公司进行协商,在快递单中注明货物品名、规格、重量、材质等特征。货损理赔时,用户可提供收据、发票等货物市场价值证明或者依据货物照片、录像以及双方认可的货物特征申请价值评估。

招数四,购买保险,省时省心。大额贵重物品或大批量货物,建议购买物流责任保险。目前一些主流保险公司均设立了物流责任保险,用户只需登录网页输入信息就可以预约购险,简单快捷。如此,一旦发生货损,由保险公司直接按照保险条款理赔,省时省心省力,能够更好地避免用户财产损失。

细读运单商量好,足额保价后患少,价值证明留存好,购买保险没烦恼。希望您今后邮寄快递时,保价无忧!

(作者系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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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吴苏锦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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