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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标签:健康 | 来源: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 作者:耿兴敏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402号(医疗体育类第260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2019年,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实施精准倾斜支付政策,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封顶线。

在这份2019年第157号答复函中,就全国政协委员方来英提出的关于大病医疗保障的提案,国家医疗保障局指出,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银保监会,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继续加强部门协同,完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筑牢医疗保障安全网,同时支持慈善力量广泛参与,探索建立医疗保障防贫减贫长效机制,合力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医保局表示,近年来政府逐年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从2007年的人均40元提高到了2019年人均520元,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保提供普遍支持,同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个人缴费给予政策补贴,确保应保尽保。

目前,政策范围内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国家不断完善门诊保障政策,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约50%。一些地方还对部分门诊大病参照住院进行管理支付,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普遍达到70%以上。多数地方已取消特困人员救助起付线,年度住院救助限额普遍达到3-5万元,其中北京、上海、重庆等地超过8万元。

2015年以来,国家明确从当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中划出一定额度用于大病保险(2015年20元、2016年10元、2018年20元、2019年15元),不断增强大病保险保障能力。

2018年大病患者支付水平在基本医保之上平均提高超过13个百分点。2019年,国家普惠性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水平,统一并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明确按照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同时,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实施精准倾斜支付政策,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封顶线。

医保局答复中指出,医保扶贫与健康扶贫目标一致,医保部门积极协同卫生健康部门稳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将群众反映集中、费用负担重、诊疗路径清晰、诊疗效果明确的病种按照“四定两加强”的原则(即:定临床路径、定救治医院、定单病种费用、定报销比例,加强救治管理、加强责任落实),进行集中救治管理。目前,纳入集中救治范围的病种从9个逐步扩大到25个。据统计,截至2019年4月底,全国已纳入大病专项救治65.2万人,累计救治次数253.8万人次,纳入专项救治病种报销比例达到85%,较专项救治启动之前提高了40个百分点。

医保局指出,国家支持鼓励发展重特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目前,全国有160多家保险公司开发了涵盖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四大类、总数超过4000个商业保险产品。2018年,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5448亿元,赔付支出1744亿元。

    另外,对于目前一些地方抬高标准出台其他补充保障措施,引发群体之间攀比、政策不公平不可持续等问题,医保局强调,国家在统一政策、加强落实的同时,也积极引导各地进行整改,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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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张浩然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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