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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涉婴幼儿食药品案等

标签:妇联 | 来源:中国妇女报 | 作者:王春霞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10月17日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案件等。

据介绍,专项行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保持打击食药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携手抓好食药安全全链条保护,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专项行动精准出击,聚焦“五项重点”。一是确定办案重点,重点打击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的案件;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等。二是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三是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发力解决校园周边、网络餐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落实“处罚到人”,对违法犯罪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五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涉嫌犯罪案件的网上受理、网上移送、网上监督。

据了解,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四个罪名共批捕5299件8401人,起诉12601件2051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上述罪名案件3259件366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32件15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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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袁梦佳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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