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妇女网 > 观点

托育服务要走向普惠时代

标签:观点 | 来源: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 作者:评论员 张明芳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评论员 张明芳

国家卫健委日前公布《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适用于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文件已于10月8日起施行。

两份文件的制定是基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旨在加强对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幼有所育”是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内容,一系列文件的出台表明,托育服务已经被国家摆在了重要位置。

今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提到:“婴幼儿照护事关千家万户,要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加强儿童安全保障。”

公开数据显示,中国现共有0-3岁婴幼儿约5000万。而目前我国0-3岁婴幼儿照护现状仍以家庭照护为主。婴幼儿父母面临工作与育儿的双重压力,祖辈在婴幼儿照护中体力精力负担重、两代育儿观念冲突等问题突出,这些都为育儿家庭带来诸多烦恼。尤其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没人带孩子”日益成为制约家庭生育的重要因素,对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同时,随着早期教育的意义及作用逐渐为人们所重视,家长对早期教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年轻父母对于托幼机构的需求已经不仅仅是有人“托”,还涉及质量、地点、时间、配置、性价比等。

与此同时,托育服务行业发展却不尽如人意,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国托育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且难以满足高质量需求。婴幼儿不敢托管、无处托管等现象时有发生。

如何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破解“幼无所托”难题?实行普惠性托育服务是一剂良方。

例如,充分利用社区中心、闲置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和社区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普惠性日间照料服务供给,将有效推动社区内家庭托育服务需求得到就近方便解决。此外,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在自有场地内举办托育服务机构,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此举既可以帮助女职工重返职场,同时又可以兼顾孩子。积极引导和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可以满足不同类型家庭和不同工作时间人群的托育服务需求。

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有利于形成举办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幼有所育”,解决家庭的后顾之忧。

  • 分享:
  • 编辑:刘丽君     2019-10-17

评论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