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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全国妇联成立70周年 | 妇联推动农村妇女工作的历史回顾

标签:妇研所文献 | 来源:中国妇女研究网

编者按

为庆祝全国妇联成立70周年,性别研究视界特开辟专栏,梳理介绍全国妇联成立以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 第二篇 ★
       妇联推动农村妇女工作的历史回顾
       全国妇联成立70 年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调动和发挥农村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动员引领广大农村妇女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积极参加农业生产和国家建设,农村妇女在广泛经济和社会参与中得到全面发展。

动员农村妇女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党和国家通过土地改革、颁布实施婚姻法、扫除文盲、实行民主选举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使农村妇女获得解放,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妇联组织焕发起亿万农村妇女当家做主和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积极性,组织动员妇女大规模参加农业生产和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

推动农村妇女在投身社会主义革命中翻身得解放。
在1950年6月《土地改革法》颁布后开展的大规模土地改革运动中,各级妇联组织坚持“男女一齐发动”方针动员妇女参加土地改革,通过细致的思想教育启发妇女的阶级觉悟。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和按人口统一分配土地的原则,向重男轻女、阻碍农村妇女获得土地的消极现象作斗争,保障包括未婚女青年、离婚妇女、童养媳等在内的广大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所有权。在1950年《婚姻法》颁行后,各级妇联掀起宣传贯彻婚姻法热潮,通过戏剧、秧歌、宣传画、读报组等形式宣传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和男女权利平等的婚姻制度,同维护包办婚姻的顽固势力和漠视妇女权利的错误行为进行斗争,依法惩处因婚姻问题虐待杀害妇女的犯罪分子。农村妇女获得婚姻自主权,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地位,农村民主和睦的家庭大量涌现。在1953年《选举法》颁布后,妇联组织广泛动员农村妇女参加普选,农村妇女通过行使民主权利的实践过程,提高了参与国家事务的热情,极大地调动了参与国家建设和社会活动的积极性。新中国建立之初农村妇女文盲率达95%,党和政府在农村开展大规模扫盲识字运动,各级妇联创办大量小型、分散的妇女识字班或妇女识字小组,在农闲时间组织开展“冬学”活动,对农村妇女开展政治和文化教育,提高文化素质和政治觉悟,增强建设国家的能力和信心。

动员农村妇女投身农业生产和建设社会主义各项事业。
根据新中国成立前夕我党确立的将组织妇女参加生产作为妇女工作的中心任务的方针,1949年中国妇女一大确立了“动员和组织一切可能劳动的妇女走上生产战线”的妇女工作方针,将劳动生产问题作为农村妇女工作的中心环节,并要求广大农村妇女改变“劳动为耻”的旧思想,树立“劳动光荣”的新观念。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围绕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需要,中国妇女二大、三大确立了鼓励农村妇女参加农副业生产、勤俭建国勤俭持家为社会主义而奋斗的任务。各级妇联组织通过在农村开展爱国丰产运动和农业生产竞赛,组织“铁姑娘队”,评选农村妇女农业劳动模范、建设社会主义设积极分子以及“三八”红旗手,充分调动农村妇女的社会主义生产积极性。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动员引领下,亿万农村妇女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大规模投入农业生产和建设新中国的各项事业,在全国农业增产高潮中,农村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人数和参与劳动的范围都达到空前水平。

推动落实保护农村妇女权益的各项政策。
       推动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土改后农村妇女以土地入股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妇女以集体生产形式走上农业劳动第一线,以评分计酬形式获得劳动报酬。中央先后制定政策保护农村妇女经济利益,明确规定无条件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各地妇联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男女同工同酬政策规定,注意解决农业劳动收入分配中的男女不平等问题,切实维护妇女劳动、经济权利。
       推动改善农村妇女劳动保护。妇女大规模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妇女特殊问题,如由于劳动强度大,忽视妇女生理特点,影响了妇女健康。1961年,全国妇联通过调查研究,向中央呈报《关于进一步贯彻农村妇女保护政策的请示报告》,指出要在农业生产中实现男女分工合作、合理安排妇女劳动力,因地制宜地做好“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工作,各级党委要定期检查妇女劳动保护执行情况,农村妇女的劳动保护工作制度逐步形成。
       推动加强农村托幼组织等群众性妇女儿童福利事业建设。随着农村妇女大批投入生产,急需解决孩子无人照管等特殊困难。1954年,第一次全国农村妇女工作会议提出“积极而稳步地开展农忙托儿互助工作”,1956年,全国民主妇联向中央提出在合作社推行农忙托儿所的建议。经过各级妇联的努力,农村各种形式的托儿互助组织有了较大发展,为农村妇女大规模参加农业劳动和社会建设提供了基本保障。

动员农村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为农村妇女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妇联组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入持久开展“双学双比”等活动,激励广大农村妇女投身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立足于提高农村妇女素质,推动农村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组织动员农村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半边天力量。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妇女工作紧跟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实现历史性转折。1979年3月,全国妇联作出《紧跟党的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做好妇女工作》的决议,重新确立“以生产为中心”的妇女工作方针,并在城乡逐步贯彻部署。中国妇女五大至十大以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为妇女工作的主要任务。在此指引下,妇联组织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大局,在改革伊始动员妇女在承包土地上发展种养业和农副业产品生产,培养扶持农村女专业户,引导妇女在乡镇企业就业创业,组织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等农业生产竞赛活动,大力推进“巾帼科技致富工程”,推动农村妇女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和鼓励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兴建农业产业基地,以“巾帼示范村”创建为载体,发展“妇”字号龙头企业,帮助农村妇女走上规模化专业化生产道路。
       围绕国家扶贫战略,积极推动农村妇女脱贫致富。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党和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扶贫。妇联组织把帮助贫困地区妇女脱贫致富作为重要任务,1986年,全国妇联明确要求各级妇联要一手抓致富,一手抓扶贫,各地妇联建立了扶贫联系点、联系户制度等,探索连环脱贫、互助扶贫等创新扶贫模式。配合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巾帼扶贫行动”,通过动员贫困地区妇女参与“双学双比”活动发展生产,组织农村贫困妇女学习实用技术提高脱贫致富能力,组织农村妇女劳力输出,争取政府、金融及社会扶贫资金支持,实施“幸福工程”“母亲水窖”等公益救助项目,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等方式,帮助广大贫困农村妇女摆脱贫困。
       把提高农村妇女素质作为长期战略任务,培养现代农业新型妇女人才。1983年中国妇女五大首次将提高妇女素质作为新时期妇女运动重要任务,要求每个劳动妇女必须具备同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良好素质,农村妇女要通过掌握农业科学技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1986年,全国妇联将提高妇女素质作为农村妇女工作的根本任务,1988年,中国妇女六大向包括农村妇女在内的全体妇女发出了“全面提高素质,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的号召,增强妇女改革中的竞争能力。1989年,全国妇联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通过开展多层次、多门类的文化技术培训,普及推广农业先进科学技术。配合国家科教兴农战略,在农村妇女中实施“千万农家女百项新技术推广培训”计划 、“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和绿色证书培训、百万新型女农民教育培训等活动,培育科技培训、科技服务、科技示范三大网络,着力提高农村妇女的素质和技能,促进了农村女科技示范户、女农民技术员等科技人才的成长。

引领农村妇女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建新功

党的十八大以来,妇联组织围绕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妇女工作重要指示,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中国妇女十一大确立的引领妇女为党和国家的事业而奋斗的妇联工作中心任务,中国妇女十二大确立的引领妇女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建新功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巾帼脱贫行动”等重点工作,引领农村妇女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建新功。
       动员组织农村妇女在改革发展第一线建功立业。积极为农村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服务, 开展新型职业女农民、巾帼合作社带头人、巾帼科技特派员培训,建立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创业创新巾帼行动”为农村妇女参与双创提供服务和支持,向农村妇女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农村妇女创办家庭农场、农家乐,直接带动农村妇女实现就业。
       部署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动员农村妇女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巾帼力量。把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作为做好新时代党的农村妇女工作的重要载体,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提高农村妇女参与乡村振兴的素质和能力,培育新型职业女农民,鼓励妇女参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参与“美丽家园”建设,在助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中,充分发挥农村妇女的积极作用。
       扎实推进“巾帼脱贫行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贡献巾帼力量。围绕党和国家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实施“巾帼脱贫行动”,联合国务院扶贫办、农业部等部门制定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妇女脱贫致富、促进电商精准扶贫、加强贫困妇女培训、支持贫困妇女创业就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开脱贫示范培训,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建设“全国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发挥基地在技能培训、技术推广、扶贫帮困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实施产业脱贫,发展手工编织、家政服务、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带动贫困妇女增收脱贫。持续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实施,发放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妇女实现创业脱贫。通过“两癌”检查项目推动健康脱贫,在贫困地区实施“贫困母亲两癌救助”“母亲健康快车”等公益项目,帮助贫困妇女解决实际问题。
       着力解决制约农村妇女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探索解决妇女在结婚、离异等情况下土地承包权益保护问题,推动将农村妇女的名字写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推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证上有名、名下有权”方面实现突破。大力促进农村妇女进村“两委”,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新农合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报销比例,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大力实施妇女儿童公益慈善项目,不断增强农村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农村家庭文明建设。通过在农村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好家风好家训”展示评议以及家庭教育巡讲,在广大农村倡扬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文明乡风,促进良好乡风民风的培育。

结语

70 年来妇联组织在党领导下开展农村妇女工作的实践充分证明,必须把握农村妇女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始终将农村妇女的解放和发展置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自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调动起亿万农村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农村妇女工作中心,着力解决制约农村妇女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促进农村妇女全面发展扫除障碍。

作者为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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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肖婷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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