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妇女网 > 工作专区 > 两癌筛查 > 最新动态

辽宁省大连市555名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得到市政府民生项目救助

标签:最新动态 | 来源:辽宁省大连市妇联

近年来,乳腺癌和宫颈癌已成为影响女性健康两大主要杀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这一现状,辽宁省大连市各级妇联组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两癌”宣传、检查、救助等一系列工作。截至2018年底,大连市积极争取全国、省和社会各界支持,已为33万余名妇女进行了“两癌”免费检查,为1338名“两癌”患病贫困妇女实施救助,发放救助金1343.3万元。为使更多的“两癌”患病贫困妇女得到救助,经大连市妇联积极争取,2017年,大连市政府首次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两癌’患病贫困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的救助”列入市政府15项重点民生工程。两年来,经过层层审核公示,共有555名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符合救助条件,发放救助金555万元。为实施好政府民生项目,做好妇女“两癌”救助工作,各级妇联组织、民政、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密切协作,多措并举,扎实有效推进项目实施,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项目实施职责明确。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救助工作的领导。大连市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救助项目,是精准帮扶贫困妇女的措施之一,是大连市妇女“两癌”检查和救助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的福音。大连市级财政及区市县财政拨付专款作为资金支持,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妇女健康的高度重视以及对贫困妇女的亲切关怀。各部门充分认识到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将这一惠及“两癌”患病贫困妇女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办实、办好,使救助过程成为党和政府凝聚人心的过程。市级成立了大连市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救助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连市妇联办公。各区市县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有效推动项目具体实施。大连市妇联作为项目实施牵头单位,联合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加强协调合作,各司其责,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工作中实现无缝对接。

 二是制定实施办法,为项目有效推进提供保障。经过前期大量的调研论证、沟通协调,多次修改,在广泛征求大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协办单位和各区市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大连市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救助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从大连市实际出发,力争做到科学、严谨、规范、清晰,责任明确、易于操作,尽可能避免产生歧义和边界不清。实施办法中规定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设定了规范有序的救助工作流程和监督管理追责的相关要求。对救助范围和条件尽可能有据可依,采取刚性约束,规避弹性空间,避免模糊不清带来问题。

 三是审核程序严格,项目救助资金发放规范有序。各项目地区层层把关,严格按照救助条件要求,逐个审核“两癌”患病贫困妇女包括身份证明、病情证明、贫困证明、居住地公示照片等4大方面6项内容的证明材料。经过项目地区的逐级申报、公示、审核以及大连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的共同审核,经在市妇联官方网站公示5日后,确定救助对象名单。各项目地区按要求采取集体发放、入户走访等形式及时发放救助金,使受救助妇女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资助,这笔钱对我们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这是庄河市妇联发放“两癌”项目救助金的仪式上,受救助的宋大姐发自肺腑的感言。患病妇女的认可是我们今后继续做好工作的动力。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我们将总结经验,继续严格按照规范化流程,实施好政府民生实事,将“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救助项目打造成民生工程的品牌项目。

  • 分享:
  • 编辑:     2019-09-03

评论

0/150